薛迅(1910年—1978年9月28日),女,河南开封人,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官员。[1]

薛迅近照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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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0年,薛迅生于河南开封。17岁考入北平国立女子大学,1929年春转入北平大学艺术学院。1929年起,从事革命活动,先参加读书会,后加入中国左翼作家联盟,任文艺新闻社记者。1930年[2]参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参加中国共产党,并任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平市西城区委书记兼儿童局书记。1931年九一八事变爆发,她组织北平大学艺术学院学生参加北平学生反对国民党“不抵抗主义”的罢课示威,并宣传抗日,被北平大学艺术学院开除。她随即和林枫陈沂等共同领导学生赴南京请愿示威,学生分为请愿团和示威团,她任示威团指挥之一。抵达南京后,示威团向国民政府代表陈铭枢递交《质问书》,后张道藩陈果夫令军警向示威团开枪,此后薛迅在南京两次被捕,后被释放。[3]

回到北平后,1932年5月,薛迅任北平市人民武装自卫委员会妇女部长,[3]后历任中共北平市委妇女部长、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长、中共济南市委宣传部长。1933年6月,她来到上海,任中共中央内部交通,于同年10月中旬第三次被捕,遭受酷刑,身受重伤。[1]1937年春,在第二次国共合作谈判中,中共代表周恩来提出让国民党释放政治犯。同年9月下旬,薛迅等关押在首都反省院的政治犯获无条件释放,薛迅于11月到延安中央党校学习。[3]

抗日战争时期,历任中共冀鲁豫省工作委员会妇女部长和宣传部长、中共晋豫特委组织部长、中共晋豫地委组织部长、中共太北区党委委员兼党校校长、中共太岳区党委组织部长、中共太岳区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治委员。第二次国共内战时期,历任中共冀南区党委宣传部长、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长。[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薛迅任中共河北省委副书记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副主席。[1]1952年,在统购统销实行前,薛迅对“余粮征购”表示不同意见,并致信中共中央华北局书记刘澜涛反映这一意见。1955年,她由于1952年的不同意见而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免去中共河北省委副书记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常务副主席职务,降级使用。[3]此后,她任石油工业部部长助理。1959年2月,她任中共北京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1][3]

1978年9月28日,薛迅在北京病逝。享年68岁。[1]

1979年1月13日,薛迅追悼会在北京举行。按照其遗愿,其全部骨灰撒在北京西郊山区。[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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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薛迅同志追悼会在京举行 邓小平邓颖超吴德余秋里陈锡联康世恩蔡畅宋任穷康克清等同志送了花圈,人民日报1979年1月15日
  2. ^ 此据《薛迅同志追悼会在京举行》。《女中英杰——忆薛迅同志》作1931年。
  3. ^ 3.0 3.1 3.2 3.3 3.4 顾卓新,杨克冰,林宣南,肖明,聂真,女中英杰——忆薛迅同志,人民日报199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