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文隆

香港法官

苏文隆(英语:Don So Man-lung,1968年-),西九龙裁判法院主任裁判官[1][2][3]港版国安法指定法官。苏因香港逃犯条例争议期间在多种案件判决被指偏颇,判处刑罚不相称,而被部分香港媒体关注。[4]

早年经历 编辑

苏文隆1968年在香港出生,分别于1991年、1992年及1996年,在香港大学取得法学士学位、法学专业证书及法学硕士学位。他1992年获大律师资格,自1993年起私人执业。[1]苏于2020年6月获正式委任为粉岭裁判法院主任裁判官[2]

至2020年7月4日,多个媒体报道,苏文隆获委任负责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指定法官。[5][6]

争议 编辑

关于苏文隆的争议,主要是围绕自2019年起香港逃犯条例争议相关案件的判决。有网民发起对苏文隆、水佳丽吴重仪等多个法官的投诉,当中批评他们处事偏颇,包括分析证据并未符合毫无合理疑点的标准、基于主观意见作出评论及裁决,以及判刑时持有预设立场等。至2020年7月15日,司法机构首次证实有三名裁判官遭大量投诉,但未有透露姓名。[4]

对元朗恐袭事件施袭者放宽保释条件 编辑

苏文隆曾经于2019年10月及12月放宽涉参与元朗袭击事件白衣人的保释条件,备受争议。[2]

2020年1月轻判藏毒警察 编辑

苏文隆曾经于2020年1月,轻判一名藏有冰毒、伟哥及私烟的休班警,仅判其罚款5,000元及接受感化令,而备受争议。[4][2]

判决社工复兴运动成员阻差办公争议 编辑

香港逃犯条例争议期间,社工复兴运动成员刘家栋曾经于一次示威活动中尝试调停,呼吁警让人群离开,但反被控阻差办公,及后苏文隆判其罪名成立,重判其监禁一年,更拒绝辩方提出保释等候上诉的申请。最终高院批准涉案社工保释等候上诉。其后有网民投诉,指裁判官对案件存有偏颇或先入为主的观点,包括没有接纳被告人的证供、判处的刑罚不相称,以及迅速拒绝被告的保释申请等。[4][2]

重判大三罢案被告 编辑

2019年11月12日,网民发起“大三罢”,大埔当日早上亦有示威者堵路。至示威人士散去后,31岁的面包师傅叶耀民在安慈路被警察截停兼搜出背包有木棍、护目镜、泳镜、六角匙及防毒面具等而以藏有非法用途工具用作非法用途罪被起诉。在2020年8月25日,苏在不接受被告指有关工具是用于工作用途的解释,又以叶身上工具很多为由,相信他不只是旁观者及不信有关工具用作保护自己,而相信叶是长期对抗警察,更以其长时间在现场旁观为由,裁定叶有关控罪成立,重判其入狱9个月。之后,叶获批准以5万港元保释外出等候上诉[7]

拒绝谭得志保释 编辑

2020年9月8日,

参考来源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