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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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英语:virtual currency、virtual money),是在虚拟空间中特定社群内可以购买商品和服务的货币。它具有交易媒介(Medium of Exchange)和记账单位(Unit of Account)的货币功能。

定义 编辑

根据2012年欧洲央行的定义为:“一种无法律约束,由开发者发行与管控,在特定虚拟社群成员中接受和使用的数位货币。”[1]

在2013年的美国国会听证会上,时美联储主席本·伯南克称“在过去的二十年来,虚拟货币被视为一种电子货币,或者一个一直在发展中的支付系统技术领域。”

美国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在2013年定义其为:“虚拟货币为在某些环境下像实体货币一样运作的交换媒介,惟不具备实体货币的所有属性。”也不具有法定货币的地位。[2]2014年,欧洲银行业管理局定义其为“并非由央行或政府部门发行的,也不必要与法定货币相关联的一种数码形式的价值,但是它作为一种支付途径被自然人法人所接受,并可以电子地转账,储存和交易[3]

在中国大陆是指运行在网络上的货币,如腾讯公司Q币盛大公司点卷,另外网络游戏亦有虚拟货币。虚拟货币通常用于用户购买网络上的虚拟服务,例如腾讯公司Q币的QQ会员功能、网络游戏的装备等。虚拟货币通常是用户缴费手段。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定义为:由网络游戏营企业发行,游戏用户使用法定货币按一定比例直接或间接购买,存在于游戏程式之外,以电磁记录方式存储于网络游戏运营企业所提供的服务器内,并以特定数位单位表现的一种虚拟兑换工具。2021年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通知,表示要全面禁止与虚拟货币结算和提供交易者信息有关的服务。[4]

类别 编辑

虚拟货币大致上可以分成三类。

第一类 编辑

与实体货币无关,只可以在封闭的虚拟环境中使用,通常是网络游戏,如魔兽世界 。

第二类 编辑

单向兑换,通常只可以在虚拟环境中使用,有时候也可以购买实体商品和服务,如飞行常客奖励计划微软积分任天堂点数、Facebook Credits、Amazon Coin。

第三类 编辑

双向兑换,有买入价和卖出价,跟“真”货币相同,包括由发行机构发行的,如第二人生的林登币、可双向兑换的游戏币……等等,以及去中心化的加密货币,如比特币莱特币以太坊等属于此类,媒体多以“虚拟货币”一词指称,但加密货币只是虚拟货币中其中一个子类别而已。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存档副本 (PDF). [2016-01-2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2-11-05). 
  2. ^ 存档副本. [2016年1月2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1月28日). 
  3. ^ EBA Opinion on ‘virtual currencies (pdf). European Banking Authority: 46. 4 July 2014 [8 July 2014].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06-28). 
  4. ^ 【中国全面禁止虚拟货币交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09-27 [2023-04-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6-01). 

参见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