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 (中华民国)
中華民國曾設立的一級行政區
(重定向自西安市政府)
西安市,通称西安(邮政式拼音:Sian),是中华民国在两岸分治前所设置的12直辖市之一,亦是华北地区4个直辖市之一;位居渭河盆地中央,为历史古都之一。民国21年(1932年),西安改名西京,被定为中华民国陪都。
西安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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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的直辖市 | |||||||
1943年—1949年 | |||||||
国家 | 中华民国 | ||||||
面积 | |||||||
• | 207平方千米(80平方英里) | ||||||
人口 | |||||||
• | 523,000 | ||||||
历史 | |||||||
• 成立 | 1943年 | ||||||
• 废除 | 1949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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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属于 | 陕西省 |
历史
编辑1928年,国民政府将长安县城及城关一带划出,设立西安市。1930年,撤销西安市,原西安市区域复归长安县管理。1933年(民国21年)西安改名西京。为对抗经长征抵达陕北的红军,1935年蒋介石在西安南院门设立西北剿匪总司令部并自任总司令。[1]时任西北剿匪副总司令的张学良在多次建议不成后,同杨虎城共同发动了西安事变,对东亚现代史影响深远。[2]1943年,再次设立西安市,其行政区域为原长安县城及城周四乡。
参见
编辑注释
编辑- ^ 西北“剿匪”总司令部出入证章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西安事变纪念馆。
- ^ “西安事变”与日本的对华政策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臧运祜,中国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