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学夔(16世纪—17世纪),章卿罗浮[1]南直隶扬州府高邮州兴化县[2]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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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学夔在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中举人[3]天启二年(1622年)成进士,获授沙县知县,有廉惠声誉。福建巡抚熊文灿特荐治行第一,擢官吏部主事,历任文选司郎中,不接受贿赂,名声享誉朝廷;遭权要顾忌而调任大理寺寺正,前往浙江恤刑,力主宽政,救活不少人民,拒绝某人在晚上拿来求情免去死罪的馈金数千两,陈报政绩离去时行李只有图书。

崇祯四年(1631年)和五年(1632年)黄河决堤,解学夔和御史吴甡联合上疏请求究治河官员,河堤此后三十年都稳固,七州县百姓无忧;后来他补任礼部仪制司郎中,转广东兵备副使,剿灭海盗刘香老,叙功加授二级,九年(1636年)致仕。弘光年他任职岭西道参议,因积劳成疾而告归,死后入祀沙县名宦祠[2][4]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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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解宋,嘉靖三十八年进士。弟解学龙,万历四十一年进士,解学尹,崇祯元年进士。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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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天启二年壬戌科进士履历》:解学夔,罗浮,易四房,辛卯八月初十日生,兴化人,乡十七名,会三百六十六名,三甲四十名,户部政,本年授福建沙县知县,甲子本省同考,戊辰考选,授礼部仪制司主事,己巳吏部稽勋司,调验封,调考功司,调文选司,庚午升考功司员外,调用。补大理寺右寺付,浙江恤刑,辛未升右寺正,癸酉升祠祭司郎中,甲戌升广东付使,丙子致仕。曾祖文,廪生;祖嘉靖己未进士,河南副使;父汝楫,国子监。
  2. ^ 2.0 2.1 民国《江苏省通志稿·人物志·第三十七卷·仕绩二八·扬州府四》:解学夔,字章卿,兴化人。天启二年进士。知福建沙县,以廉惠称。巡抚特荐治行第一,擢吏部主事。历进文选司郎中。铨叙维公,凛凛不受一钱,誉倾朝右。为权要所中,调大理寺左寺正。恤刑浙江,力主宽政,存活甚众。有夜馈金数千两求改重辟者,却之。报政归,囊橐图书而已。崇祯四年,河堤大决,五年又决,同御史吴甡合疏入告,奉严旨重究河臣,堤因之固。三十年内,七州县百姓宴然,由此也。后补礼部仪制司郎中,迁广东兵备副使。剿海寇刘香老,叙功加授二级。积劳成疾,告归。卒,崇祀沙县名宦,沙人诵德不衰。
  3. ^ 咸丰《重修兴化县志·卷七·选举志》:乙卯 (万历)四十三年(举人)……解学夔
  4.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传第十一》:(弘光)时广东、广西司道:……解学夔,字章卿,兴化人。天启二年进士。沙县知县,累陞岭西参议。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传第十一
  • 咸丰《重修兴化县志》·卷七·选举志
  • 民国《江苏省通志稿》·人物志·第三十七卷·仕绩二八·扬州府四
官衔
前任:
康承祖
明朝沙县知县
1622年-1630年
继任:
程子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