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天锡
许天锡(1461年—1508年),字启衷,福建福州府闽县(今福建省福州市)人,明朝政治人物,弘治癸丑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改吏科给事中。与言官何天衢、倪天明与并负时望,人称“台省三天”。
许天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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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工科都给事中 | |
籍贯 | 福建承宣布政使司福州府闽县 |
字号 | 字启衷 |
出生 | 嘉靖四十年(1461年) |
逝世 | 正德三年(1508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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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福建乡试第七十三名。弘治六年(1493年)登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因思亲生病,请求归养获准。还朝,授吏科给事中[1]。随后其赶赴大同调查战事,并弹劾巡抚洪汉、中官刘云、总兵官王玺等人,均获罪。内使刘雄因仪真知县徐淮不整治食宿供应而迁怒,向南京守备中官举报,徐淮被逮捕下诏狱。许天锡与御史冯允中论救,改为调往边疆县令。此后,御史文森、张津、曾大有因言下吏部监狱,崔志端由道士擢尚书等,许天锡均力争[2]。
明武宗即位,许天锡因灾异上疏,请求皇帝痛加修省,广求直言,迁工科左给事中。正德元年(1506年),出使安南,途中升都给事中。正德三年(1508年),完成任务回朝,见朝纲大变,敢言者皆遭贬斥,而刘瑾却更加肆虐。许天锡非常愤怒。
同年六月,许天锡清理内库,查出刘瑾侵占罪行数十起。他知道上奏后必遭报复,于是当夜登闻鼓状,准备尸谏,命家人在其死后呈上奏疏,于是上吊自杀。当时妻儿不在身边,只有一童侍侧,把奏章隐匿后逃遁。一说刘瑾害怕许天锡揭发其罪,当夜命人缢杀,真相一直不明。当时,武宗下旨命锦衣卫阅六科给事中,不到者弹劾。而锦衣卫弹劾许天锡三天后仍不至。调查后才发现已经去世。死时,听闻的人都感到哀伤[3]。
家族
编辑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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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编辑-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88》:许天锡,字启衷,闽县人。弘治六年进士。改庶吉士。思亲成疾,陈情乞假。孝宗赐传以行。还朝,授吏科给事中。时言官何天衢、倪天明与天锡并负时望,都人有“台省三天”之目。十二年,建安书林火。天锡言:“去岁阙里孔庙灾,今兹建安又火,古今书版荡为灰烬。阙里,道所从出;书林,文章所萃聚也。春秋书宣榭火,说者曰:‘榭所以藏乐器也。天意若曰不能行政令,何以礼乐为?礼乐不行,天故火其藏以戒也。’顷师儒失职,正教不修。上之所尚者浮华,下之所习者枝叶。此番灾变,似欲为儒林一扫积垢。宜因此遣官临视,刊定经史有益之书。其余晚宋陈言,如论范、论草、策略、策海、文衡、文髓、主意、讲章之类,悉行禁刻,其于培养人才,实非浅鲜。”所司议从其言,就令提学官校勘。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88》:大同失事,天锡往核,具得其状,巡抚洪汉、中官刘云、总兵官王玺以下咸获罪。内使刘雄怒仪真知县徐淮厨传不饬,愬之南京守备中官以闻,逮淮系诏狱。天锡及御史冯允中论救,卒调淮边县。御史文森、张津、曾大有言事下吏,崔志端由道士擢尚书,天锡皆力争。”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88》:武宗即位之七月,因灾异上疏,请痛加修省,广求直言,迁工科左给事中。正德元元,奉使封安南,在道进都给事中。三年春,竣事还朝。见朝事大变,敢言者皆贬斥,而刘瑾肆虐加甚,天锡大愤。六月朔,清核内库,得瑾侵匿数十事。知奏上必罹祸,乃夜具登闻鼓状,将以尸谏,令家人于身后上之,遂自经。时妻子无从者,一童侍侧,匿其状而遁。或曰瑾惧天锡发其罪,夜令人缢杀之,莫能明也。时有旨令锦衣卫点阅六科给事中,不至者劾之。锦衣帅劾天锡三日不至。讯之,死矣。闻者哀之。”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弘治六年癸丑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