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田川事件(日语:財田川事件さいたがわじけん Saitagawa-jiken */?),是指1950年(昭和25年)2月28日,发生于日本香川县三丰郡财田村的强盗杀人事件。财田川事件是被告人在死刑确定判决后,律师上诉,再审宣判为无罪的冤罪事件。财田川事件为日本四大死刑冤案事件之一。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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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2月28日,香川县三丰郡财田村(现在的三丰市),一位男性(当时63歳)身中30刀遭到杀害,现金1万3000日元被抢。同年4月1日,邻町的三豊郡神田村发生强盗事件,犯人谷口繁义(当时19歳)遭到逮捕。警察怀疑2人参与财田川事件。该年8月23日,谷口繁义遭到起诉。

1952年(昭和27年)2月20日,高松地方裁判所(高松地裁)丸龟支部判决谷口繁义死刑。

1956年(昭和31年)6月8日,高松高等裁判所(高等法院)维持原判。

1957年(昭和32年)1月22日,最高裁判所驳回上诉,谷口死刑判决确定。因四国岛尚无行刑的绞刑台,犯人被移送至大阪看守所准备行刑。

1976年(昭和51年)10月12日,最高法院指出谷口供词不一致,有“三个疑问五个留意点”,将案件发回高松地方法院重审。

1984年(昭和59年)3月12日,高松地方裁判所认为被告人自白为捏造,宣布谷口繁义无罪。谷口于狱中生活长达34年后,获得释放。

2005年(平成17年)7月26日,谷口繁义病死,享年74岁。

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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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四大冤案:

  • 免田事件,发生于1948年的强盗杀人事件
  • 财田川事件,发生于1950年的强盗杀人事件
  • 岛田事件,发生于1954年的诱拐杀人弃尸事件
  • 松山事件,发生于1955年的放火杀人事件

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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