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民窟

窮人聚居的地方

贫民窟又称为贫民区(slum),一般指穷人居住之所,联合国人居署将其定义为“以低标准和贫穷为基本特征之高密度人口聚居区”。

1989年的香港九龙寨城
肯尼亚的贫民窟
雅加达的贫民窟
美国西雅图的一个贫民窟(英语:tent city)。
雅加达铁道旁边的贫民窟
巴西福塔雷萨的贫民窟

这一词语传统上指曾一度有名望,但随着原住民搬迁到城市中更新更好地区而衰落的屋区;现在此词也包括发展中地区城市中有大量临时居所的部分[1]

贫民窟效应为同群效应(peer effect)的一种社会现象表达,也是复杂系统幂次法则(Power Law)的一种,一般发生在老旧或相对邻近低价社区,由住民因经济力自然搬迁交互作用的结果,由于经济力强者持续迁出、经济弱势持续迁入,并依各自经济能力塑造居住品质,导致演替加剧。

贫民窟可以说是都市化中之一现象,无论发达国家或落后国家都面临这种困扰。贫民窟常有犯罪毒品违章建筑垃圾饮水等问题。

据《BBC》报导,联合国数据统计全球约有10亿人居住在贫民窟,这就占了全世界人口的八分之一,而全球5大贫民窟包括:巴基斯坦卡拉奇沃兰奇镇英语Orangi Town墨西哥城内萨瓦尔科约特尔城印度孟买达拉维肯尼亚内罗毕基贝拉贫民窟,以及南非开普敦卡耶利特沙英语Khayelitsha;预计至2030年全球将约有20亿人口沦于贫民窟。

参考文献 编辑

  1. ^ UN-HABITAT 2007 Press Release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on its report, "The Challenge of Slums: Global Report on Human Settlements 2003".(美式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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