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民窟
窮人聚居的地方
贫民窟又称为贫民区(英语:slum),一般指穷人居住之所,联合国人居署将其定义为“以低标准和贫穷为基本特征之高密度人口聚居区”。
这一词语传统上指曾一度有名望,但随著原住民搬迁到城市中更新更好地区而衰落的屋区;现在此词也包括发展中地区城市中有大量临时居所的部份[1]。
贫民窟效应为同群效应(peer effect)的一种社会现象表达,也是复杂系统幂次法则(Power Law)的一种,一般发生在老旧或相对邻近低价社区,由住民因经济力自然搬迁交互作用的结果,由于经济力强者持续迁出、经济弱势持续迁入,并依各自经济能力塑造居住品质,导致演替加剧。
贫民窟可以说是都市化中之一现象,无论发达国家或落后国家都面临这种困扰。贫民窟常有犯罪、毒品、违章建筑、垃圾、饮水等问题。
据《BBC》报导,联合国数据统计全球约有10亿人居住在贫民窟,这就占了全世界人口的八分之一,而全球5大贫民窟包括:巴基斯坦卡拉奇奥兰吉镇、墨西哥城内萨瓦尔科约特尔城、印度孟买达拉维、肯尼亚内罗毕基贝拉贫民窟,以及南非开普敦凯厄利彻;预计2030年全球将约有20亿人口沦于贫民窟。
参考文献
编辑- ^ UN-HABITAT 2007 Press Release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on its report, "The Challenge of Slums: Global Report on Human Settlements 2003".(美式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