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德辙
清朝政治人物(1812-1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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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德辙(1812年—1874年),字静山[1],山西解州(山西运城)人,清朝政治人物。
道光十四年(1834年),乡试中举;道光十五年(1835年),登进士,以知县即用签掣湖北[2]。道光十六年,署湖北襄阳府光化县知县;次年任湖北乡试同考官、湖北汉阳府汉川县知县。道光十九年,任湖北荆州府监利县知县、湖北乡试同考官[2]。道光二十年,署湖北汉阳府汉阳县;次年实授。道光二十六年,任湖北汉阳府同知。道光三十年,兼署汉阳府知府。咸丰元年(1851年),委署汉阳府知府[2];担任松江府知府、江宁府知府。咸丰四年,任江苏常镇通海道[3]、江苏苏松太道[4]。咸丰五年,署江苏按察使[4]。咸丰六年,任江苏按察使[3]、署江苏巡抚[3],赏戴花翎[5],实授江苏巡抚[3]。咸丰七年,暂署两江总督[6]。
参考资料
编辑外部链接
编辑- (繁体中文)事由:(1)吏部覆赵德辙出身片文;(2)赵德辙事迹册;(3)赵德辙列传;(4)赵德辙列传;(5)赵德辙事迹册。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数位典藏与数位学习联合目录》
- (繁体中文)大清国史人物列传及史馆档传包传稿目录索引数据库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繁体中文)请派赵德辙薛焕与*夷商定税则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钦差大学士桂良等 - 《数位典藏与数位学习联合目录》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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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何士祁 |
松江府知府 1852年-1853年 |
继任: 蓝蔚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