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时用(?—?),南直隶扬州府江都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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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应天乡试举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进士,初授南安县知县,调闽县,泰昌元年(1620年)十月考选,授户科给事中,天启元年(1621年)八月升本科右给事中,十一月升吏科左给事中,巡视京营,二年二月掌本科印,五月六垣合疏弹劾首辅沈㴶,被下旨切责。十月与中书舍人李芬册封益府仁化王朱慈㶧。三年二月升兵科都给事中,十月升太常寺少卿,五年十月为南京云南道御史梁克顺弹劾与周朝瑞党荐熊廷弼,被削籍为民。崇祯元年恢复官职。[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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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江都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