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翥河南洛阳洛宁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工部尚书

其有志节,以学问著称。从训导被举荐贤良,升任赞善大夫,之后再当工部尚书。其请奏规定明朝每年制造军器数量等,以及制定藩王王宫等制度[1]。洪武十二年,改为刑部尚书,后辞职回乡[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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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史》(卷138):“有赵翥者,永宁人。有志节,以学行闻。由训导举贤良,擢赞善大夫,拜工部尚书。奏定天下岁造军器之数,及议定籓王宫城制度。”
  2. ^ 明史》(卷138):“洪武十二年,翥改署刑部。寻致仕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