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马地纸盒藏尸案

跑马地纸盒藏尸案是一宗于1974年12月17日早上揭发的谋杀案件,在香港曾轰动一时。死者biàn玉瑛被发现祼尸在跑马地日立牌S-67B电视机纸盒内。被告欧阳炳强二十多年对外一直自称无辜,1975年11月被裁定谋杀罪名成立,按例判处死刑,但由于英国废除死刑,因此当时港督特赦为囚禁终身直到终老狱中。90年代初由于法例修改,终身监禁犯可有条件假释,欧阳炳强终于在1997年承认并申请假释,终于在入狱28年后的2002年获假释出狱。

跑马地纸盒藏尸
位置 英属香港香港岛跑马地
日期1974年12月16日 (1974-12-16)
类型谋杀
受害者卞玉瑛

此案是香港首宗没有动机、没有人证、没有吻合指模,只利用环境证供科学鉴证所取的证供而定罪的谋杀案。辩方律师胡鸿烈香港树仁大学校长)认为所得的环境证供及科学鉴证证据未能完全肯定欧阳炳强有杀人,并提出十大疑点,如269条纤维中只有7条与被告吻合、没有杀人动机等。惟处理事件的“光头神探总督察贝亚在法庭判案时便指出“光线只有一条不能照亮,但若有很多条聚集起来便能”,意思是指出纵使疑点中所指欧阳炳强并非唯一有可能的犯案人物,但在众多强而有力的环境证供一环连接一环下,形成一组可靠的证供炼,欧阳炳强便难逃法网。

2002年,根据前香港立法局议员杜叶锡恩律政司提供的新案情,引述贝亚书中提及欧阳炳强趁死者在阁楼下楼梯时趁机非礼她,惟对方即时尖叫反抗,欧阳便错手误杀对方。一直致力替欧阳复核刑期的杜太,认为此案的新案情便足以推翻欧阳的谋杀罪。而且,欧阳炳强寄给她的圣诞卡中,已为迟来的认罪而道歉。最终,新案情成为关键因素,使欧阳得以在2002年获释[1]。此外,主理此案的光头神探贝亚更因调查此案时表现出色并极速破案而受勋。

案情 编辑

据警方的调查报告显示,1974年12月16日,16岁少女卞玉瑛于下午4时在家中接听两次电话及交谈数分钟后,于下午5时半离开筲箕湾兴民街40号5楼居所,前往铜锣湾达成夜校,准备7时上课,中途去一北角某报馆的新闻大厦为其兄长登广告[2]。6时半,卞玉瑛在用电话中,用紧张声线称自己已在跑马地电车总站,叫住在山光道的同学陈彬彬立即下来跑马地电车总站会合,并取回早前借出的录音带。陈彬彬称当时电话中夹着杂声。但陈抵达后却不见她的纵影。她当然亦没有在7点回校上课[3]。翌日,清洁工人林嫂在跑马地总站旁、黄泥涌道二十一号浩利大厦赛马会渥利兽医诊所门外街上发现卞玉瑛的裸尸被藏于日立S-67B全晶体管电视机包装纸盒内,死因是被箍颈至窒息而死,两个乳头被利器割去,阴毛被高温物体烧焦,处女膜仍完整。[4]

调查过程及控方论点 编辑

警察凶杀组分析后认为,藏尸纸盒底部虽然经过拖拉但损毁轻微,初步锁定凶杀案的第一现场在跑马地附近,但他们盘查了将近800人仍无线索、包括调问附近750多个电器行店员。当时传言卞为夜校追求不果者或吃醋者所杀。但一切都没结果、警方茫无头绪。

警方测试当年市面上常见的50款私家车,发觉所有车款的坐位或车尾空间,都不能容纳这款日立牌17寸电视机纸箱。如果凶手可以用货车运送尸箱,为何不运至郊外弃尸?而选择跑马地黄泥涌道这种大街道来弃置?所以推断凶案很可能是发现纸箱附近的某地点。

直到有十二月底编号为“1725”的探员,偶然到当年26岁的华裔男子欧阳炳强工作的雪糕店借用电话,案情才有了突破。探员“1725”走上安美雪糕店的阁楼后发现,里面放有不少工程器材和纸盒,俨然一个小工厂。“1725”回去后将情况上报。

其后凶杀组又从死者女同学口中得知,卞玉英经常到雪糕店吃雪糕,于是将目标锁定为安美雪糕店。警方随后翻查了雪糕店当晚的当班记录,发现只有兼职的欧阳炳强在店内工作,因此“光头神探”贝亚在1975年1月3日扣捕了欧阳炳强。经“可乐灌鼻”、“间尺打脚板”、为索料扮犯同囚羁留室、精神病医生试探等手法,面对上述种种,嫌疑人欧阳炳强从头到尾都强调“我没杀人,我是冤枉”[5]。由于查不出确切证据,几天后欧阳炳强被释放。

警方甚至找警员深夜扮鬼声电话吓他,但他仍没反应,第二天照常上班。可是“光头神探”贝亚坚持欧阳炳强是案中凶手,锁定调查前后三个月。其后,警方按科学鉴证,发现尸体上的铜碎与工场内发现的相同,卞玉英指甲中的衣物纤维与欧阳炳强的西装类同,另西装上有两条不知来源的绿色纤维与死者身上发现的两条绿色纤维相类。在死者长发上的两小块电线胶皮及手臂上的纸屑与雪糕店工厂的物件的胶质、纸质相同。警方据此怀疑卞玉英是到雪糕店买雪糕及借电话时,被人侵犯后反抗而遭毒手,这亦成为了警方怀疑欧阳炳强的合情理犯案动机。

警方推测当时16岁少女卞玉英乘搭电车到达香港岛跑马地后前往安美雪糕公司借用电话之后被杀害。死者的验尸报告指出,死者在死前曾进食。1975年3月,皇家香港警察拘捕案发时在雪糕公司工作的欧阳炳强,控告他谋杀卞玉英。

控方论据 编辑

当时控方论据如下:

1. 最后联络死者的证人陈彬彬所作证供,称12月16日6:30pm,卞玉瑛在电话中告诉她,她已经身处跑马地电车总站。陈彬彬收线后,5分钟步行至电车总站却不见卞玉瑛,并等待至7时才离去。估计卞在电车总站邻近地方遭到毒手。纸箱太重太大而且整体无甚损坏,也没证据被运输过,所以再度印证死者是就近电车站某处被杀害继而被弃尸。而安美饮品公司符合这项条件。

2. 死者指甲中的纤维与欧阳炳强查获的西装上衣上的纤维相同。

3. 死者身上、安美工场及欧阳家中查获的一件衣服上均发现相同但不知来源的绿色纤维各两条。

4. 死者头发上发现的铜碎与工厂内发现的相同,手臂上粘有的纸片与工厂内所发现另一纸片同类。

5. 藏尸纸盒内找到白色油漆残迹,与安美工场的白色油漆残迹相同,所以极大可能,尸体及纸盒曾经出现在安美饮品公司的工场。

6. 从安美饮品公司经理及上班打卡机证实:欧阳炳强是12月16日当晚唯一当值人。他也是其中拥有公司3条大门铁闸锁匙的员工之一。

7. 有二个品格证人证明欧阳炳强有变态行为,曾经两次以烟头灼烧少女衫裙。坊间有传二人为卞玉瑛夜校同学,但与法庭记录不符。

冤案论 编辑

有民众觉得主要证据是单凭衣物纤维、铜线、纸屑不足以肯定地判断欧阳炳强有否杀人,应作更进一步调查,有人贴大字报支持上诉[6]。至今很多人认为此案可能为冤案,至少是举证不足,此案的特点是警方基本上只向欧阳炳强一个人调查,忽视作案的可行性和其他环境证供,如大量不属于疑凶的衣物纤维和掌印等。而当年警队极之贪污腐败,贪污数目达天文数字,部分警队高层所贪金钱比富豪身家还要多,款项之多使警队内有大量的富豪,因为当时警队多数人亦曾贪污,后来警队的压力成功要胁廉政公署不追究任何人士在1977年1月1日前干犯的贪污罪行。因为此案警方看似一口咬定欧阳炳强杀人而没从多方面调查,而此案发生在追究责任期限前,不能重新调查有没有人贪污。

当年的冤案多如牛毛,不计此案,单是对当时工运份子、马革盟的案子、左派份子、反飞行动等大量冤案已是明显到路人皆见,司徒华长毛等人都是差馆常客,引致当时的市民见差人如见贼。当中最轰动例子是1976年休班探员欧沛权当街开枪击毙青年黎汉成一案,在百多名证人指证凶手只是口角后在别人离开时由其背后开枪的情况下也可裁定为“可原谅杀人”[7]。当时社会之黑暗可想而知。此外,当时差人身上经常带着一小包白粉,以便抓到人又无借口时控告其藏毒。也因此警方找不到多少肯做证的证人,而法官也习惯按警方一面之词判案。

在当时市民对警队的观感、案件缺乏关键佐证、当时民众对科学鉴证定不认识、以及疑犯的怀孕妻子及女儿一直现身法院支持,令当时的不少舆论均支持欧阳炳强。但案件之所以在陪审团一致通过之下入罪,全因强大的环境证供及科学鉴证结果支持。虽然这些证据均不能单一证明欧阳是凶手,法官就指出若果综合起来,对欧阳炳强的一连串指控中,只要拼凑起来足够强力,并且没有任何合理的怀疑,便足以判处其谋杀罪名成立。并引用“丝袜、光线、拼图”三个比喻,解释零碎的事物合并起来,便是一幅完整的画[8]。最终在陪审团一致通过下裁定其罪名成立。

当时香港凶杀案极多,每年达上百宗,但此案比其他特别之处是欧阳炳强的妻子张金凤多次为丈夫奔走、找法律援助、寻找议员请愿、开记者会,初审由当时初入行的大律师汤家骅辩护,但后来上诉改由著名大律师胡鸿烈负责,最终由当时非常著名的御用大律师贝纳祺作终极上诉英伦,希望洗脱罪名。而当时社会草根也多同情被告,但此案一直成功入罪,官司高院打到上诉庭、合议庭再最终打到了当时的终审法院:伦敦枢密院,最后仍不成功,枢密院未经开庭即以纸面复审后维持原判。因为案件已经上诉到终审伦敦枢密院,被告杀人之罪按英国及当时香港的法律已经不可能被推翻,要翻案抗诉除非有反证或新证据再按抗诉程式处理,这即等同要自证无辜。但此事已过数十年,除出现奇迹外已再无翻案可能。但欧阳炳强到2014年时、已是风烛残年、已完全恢复自由后仍在喊冤,因此这案件是否冤案也只能存疑,真相可能永远是个谜。

辩方以及冤案论者的理据 编辑

辩方及坚持欧阳无罪的支持者提出了很多零碎的疑点,例如

  1. 警方仅集中调查欧阳炳强一人,对被告不公。
  2. 欧阳炳强夫妻恩爱、有一女,妻子怀孕;任职政府文员,职业稳定;与受害人不相识,找不到确切的杀人动机。
  3. 受害人死亡时间一改再改,似为迁就案发可能。(后来法医指出因死者是被勒死,体温下降的速度会减慢,扩大死亡时间的范围)
  4. 纸盒上的指纹不是欧阳炳强的。
  5. 当日卞玉英的夜校签到簿碰巧不翼而飞。
  6. 死者身上发现的269条纤维中只有7条纤维与欧阳炳强上班穿着的西装吻合。
  7. 品格证人口供与死者是同学,未免过于巧合。
  8. 证人陈彬彬收到的电话背景噪杂,但安美阁楼清静。
  9. 法医报告显示女死者临死前曾极力挣扎,有机会在凶手留有抓痕,但欧阳炳强身上没有伤痕。
  10. 即使案发现场是安美阁楼的工场,但欧阳炳强不知道工场密码。
  11. 卞玉英失踪当天,离家前曾接听过2个电话,警方未有查证是否与凶案有关。
  12. 欧阳炳强独自在雪糕店当值,难以抽空杀人弃尸。

《危险人物》从警方资料找出的理据 编辑

根据《危险人物》主持张坚庭及翁静晶根据警方内部的资料[8],就冤案论的观点,解释警方查出的环境证供和科学鉴证对欧阳炳强的指控为何强大得足以入罪。例如:

  • 警方曾对汽车搬运尸体的可能性、使用当时市面最常见的50多款车、并由身形接近的女警做实验,发现没有一辆能成功搬运。冤案论者质疑警方的不够完善,因有部分大车系未在列中。他们认为这个实验已很有参考性,并指出若真的是运送尸体,为何不将其运到郊外而要如此张扬[9]
  • 有人质疑欧阳炳强身形矮小,未必有足够力气勒毙死者。但欧阳在案件重组时,被与身形与死者相似的女警要求示范用手臂箍着她,欧阳炳强竟然迅速走上阁楼的几级楼梯,从后勒住女警,使警方人员哗然。通过高梯级的借力,足以令矮小的疑犯有足够的气力勒死人。[10]
  • 多年来冤案论者一直认为警方对其他有关的人物调查不足够,但事实上贝亚的团队在找到雪糕店之前,曾查问逾800名可能与案有关系的人物、以及向约750名电视机零售业者追查曾购买该款电视机的人,调查量之广及巨大可想而知。贝亚的调查非常细心及认真,并非如质疑者所指没有足够调查便一口咬定欧阳是凶手。[11]
  • 质疑死者身上找到的纤维有可能在很多同款衣服却不一定是同一件衣服。事实上,两件同款衣服经过不同方式的处理后(如使用柔顺剂),纤维便会经显微镜在数千倍的放大后有不同。[12]
  • 质疑为何死亡时间会提早,是否为了迁就欧阳炳强犯案的可能?据知,由于死者是被勒死,死者体温下降的速度会减低,因此扩大对死亡时间的推断是有根据的。[13]
  • 有人质疑两名指证欧阳有变态行径的品格证人的可信性不足,有指她们均是女死者的同学。资料显示,两名少女分别指控欧阳在同一条渡海小轮的航线(筲箕湾至观塘)使用烟头烧裙,声称在报纸上看到疑犯的照片才报案,而两名少女却是“不约而同”的。而欧阳亦没有否认自己时常搭乘该条航线,认为这些“事后报案的事实”亦增强了证供的真确度。[14]
  • 质疑雪糕店亦可能有其他员工,且有其他人持有锁匙。贝亚经过深入的调查,有足够证据证明晚上6时至12时,亦即是女死者的死亡时间的范围内,凶案现场仅有欧阳炳强一人,且只有他当值和持有锁匙。[15]
  • 跑马地有众多类似的工场,质疑雪糕店的工场不一定是案发现场。警方在该工场使用吸尘机将碎屑吸光后发现有与死者吻合的头发和衣物纤维,推断该工场必定是案发现场。[16]

上诉及特赦 编辑

欧阳炳强最终被最高法院裁定谋杀罪名成立,依例判处缳首死刑,位上诉至上诉法院、高院全议廷、英国枢密院,仍维持死刑判决。由于英国在1965年废除刑法中谋杀罪的死刑(英国并未废除军法的死刑),香港从1966年12月起也停止执行死刑,欧阳炳强于1977年2月9日获香港总督麦理浩按惯例赦免死刑,改为终身监禁,而当时这意味在牢中终老永不得出狱。其后于1981年,欧阳炳强发妻张金凤宣布与他离婚,据说已携女改嫁。

辩方律师案后回忆 编辑

多年来,曾代表欧阳炳强的辩方律师都深信他是清白。

大律师胡鸿烈回首一生,认为是此案是冤案,指出一生处理4000多宗案件只有此案遗憾终身。他举出三大理由,证明欧阳炳强无辜。[17]

  1. 欧阳炳强新婚,夫妻恩爱;任政府文员,职业稳定;最重要的,是他个子矮小,体力不足以应付藏尸绝迹。
  2. 胡鸿烈记得,当年曾探监力劝欧阳,叫他承认误杀,然后代他求情减刑。“我对他说,误杀罪最多判监两年;谋杀罪会判终身监禁。我还向他分析,打官司的结果,通常难以预料。一旦判了终身监禁,会痛苦一生。可是,他坚决否认杀人。”欧阳炳强的态度,令胡大律师相信他无辜。
  3. 欧阳炳强一案,是本港第一宗引用科学鉴证来判罪,胡鸿烈对此一直存疑。但是,基于大律师行规,他不便去寻找真相。

曾为欧阳炳强上诉而奔走的资深大律师、现任行政会议成员汤家骅回忆,当年上诉失败,最后一次见欧阳炳强时,欧阳炳强流泪对他说“我系无辜”,令他感到很难过,最后决定不再处理刑事案。[18]

假释出狱 编辑

欧阳炳强在赤柱监狱服刑期间表现良好,曾报读香港公开大学并努力读书,出狱前十多年来每年均参加公开考试,获得不少合格证书,成为狱中的模范囚犯。他更多次申请假释,但因坚称自己是清白,委员认为他没有悔意而未获批准。直到1997年他承认有杀人,并表示有悔意。[19]

总督察贝亚在接受《香港谋杀案》一书作者访问时披露,原来贝亚早推定欧阳炳强是意外杀死卞玉英,当年被告企图触摸死者,因其尖叫反抗而令他误杀了她。然而这可能不确,死者是被勒死的,因此杀人时间不是一两秒而受害人反抗会有几分钟,而且这样做死者反抗更强烈。如是以暴力锁喉引致马上瘫痪而致死,必会有喉伤,但当时报道没这点。

2002年2月,前立法局议员杜叶锡恩将在书中首次披露的真实案情寄信至行政会议,即当年欧阳炳强并非谋杀而是意外杀死卞玉英的证据。她力陈他既无动机杀人,28年牢狱生涯已是对他足够的惩罚,误杀犯不应终身囚禁。这本书她在当年新年期间获得。她指廿多年来也有去信港府,要求复检他的刑期,但不获接受。同年6月,她收到港府回复,指会考虑观点并会转介长期囚禁复检委员会研究。她指,释放欧阳炳强可能基于很多因素,如他在狱中的表现,但新案情相信是关键。[20]

2002年9月11日,欧阳炳强终于获得释放,并改名换姓,重投新生活。其后他信奉基督教,出狱后重新做人,再与一位中国女子结婚,由翁静晶出任证婚人。有“长期监禁刑罚复核委员会”委员表示,准许欧阳炳强有条件假释,是考虑他近几年的狱中表现积极,行为良好,并非假装有悔意及刻意造势,所以该委员会一致通过他有条件假释。但该委员指出,欧阳炳强未来两年仍须受监管,若表现良好,他在两年后才可真正获得自由。[21]欧阳在出狱初时称:“我有生之年都唔想再提呢件事。”[22]

2014年网上节目《东头湾道99号》访问欧阳炳强,欧阳炳强仍坚持自己是清白。[23]

于另一名著名释囚文锦棠的访问中,曾提及有次狱中对话,当时有另一死囚问他:“强哥,你真系唔抵啰,如果你将纸箱背多几间铺就抓唔到啦。”(强哥,真替你感到不值,如果你把纸箱多拿远几个铺位的话就不会抓到你了。)而他的反应是:“咁重,点搬啊。”(这么重,怎么搬得动啊。)这反应使各人相信他曾尝试搬动尸体但不成功,确实是凶手[24][25]。但文锦棠所言的真确性却无从查证[26]

影视作品 编辑

此案件曾经被改编为多套电影及电视剧:

电影
  1. 邵氏电影《纸盒藏尸》(1976)
  2. 1993年无线电视改编电视电影《箱尸奇案》(英文名称:Justice is Blind),由廖伟雄商天娥陈蕊黎汉持主演
  3. 1993年改编三级电影纸盒藏尸之公审》,由任达华叶童董骠秦沛陈启泰关咏荷主演
电视剧
  1. 丽的电视改编电视剧《大件事:纸盒藏尸》(1977)
  2. 香港电台《执法者之纸盒藏尸》(1979)由麦子云萧亮周秀兰主演
  3. 商业一台广播剧 《香港奇案实录 - 纸盒藏尸》(1990), 何文光欧阳炳强
  4. 1991年黄霑主持的亚洲电视节目《香港奇案》根据个案改编成单元剧《香港奇案之血纸盒》,由江华麦丽红主演
  5. 2018年改编《阳关道》,由杨淇岑珈其陈国邦詹瑞文主演
  6. 2022年无线电视电视剧《法证先锋V》(英文名称:Forensic Heroes V),由关曜儁张国强饰演影射欧阳炳强之武志佳。

(饰演欧阳炳强之演员以粗体显示)

其他 编辑

参考资料 编辑

内文引注 编辑

  1. ^ 昔日東方 - 東方日報. orientaldaily.on.cc. [25 December 20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5). 
  2. ^ The Deceased had left her home in Shaukiwan at about 5:30 p.m. en route to an evening school in Causeway Bay, which commenced at 7 p.m. On the way she planned to call at a newspaper office to insert an advertisement for her elder brother. At about 6:30 p.m. she telephoned to a friend and asked her to make a rendez-vous at the tram terminus in Wong Nei Chong Road - a few yards from the place where the carton was eventually found - and indicated that she was then at the train terminus.
  3. ^ a1qC7UD.png (1080×607). na.cx. [25 December 20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25). 
  4. ^ 【重案現場】唔認又認!跑馬地紙盒藏屍兇手究竟有冇殺人?. on.cc东网. [25 December 20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25) (中文). 
  5. ^ 鬥智鬥力3個月 軟硬兼施不招供 光頭神探:歐陽炳強是條硬漢. [2018-10-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15). 
  6. ^ 存档副本. [2018-1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16). 
  7. ^ [1]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1976年街头口角休班警背后开3枪击毙青年
  8. ^ 8.0 8.1 引证错误:没有为名为yout_危險人物的参考文献提供内容
  9. ^ 危险人物:4:30开始
  10. ^ 危险人物:8:30开始
  11. ^ 危险人物:11:15开始
  12. ^ 危险人物:13:45开始
  13. ^ 危险人物:16:35开始
  14. ^ 危险人物:17:50开始
  15. ^ 危险人物:19:52开始
  16. ^ 危险人物:20:11开始
  17. ^ 歐陽炳強案 遺憾終身. 文汇报. 2003-12-01 [2014-06-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2-22). 
  18. ^ 汤家骅因欧阳炳强弃刑案
  19. ^ 歐陽炳強重歸都市情更怯. 文汇报. 2002-09-17 [2014-06-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5-31). 
  20. ^ 葉錫恩爆歐陽炳強意外殺人. 东方日报. 2002-09-18 [2014-06-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5). 
  21. ^ 死囚隔世28年 換了人間 歐陽炳強學打手機學搭地鐵. 苹果日报. 2002-09-15 [2014-06-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6-07). 
  22. ^ 青年變阿伯 歐陽炳強露面 這個兇手不太冷. [2018-10-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14). 
  23. ^ 紙盒藏屍下集. 东头湾道99号. 2014-07-18 [2015-05-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4-03). 
  24. ^ 大时代一过客 第17集. [2022-07-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11). 
  25. ^ 殺警文錦棠獲特赦 極重犯恐懼 見盡跛豪吳錫豪 雨夜屠夫林過雲悲哀 特赦終身犯:死亡不是最可怕(壹週刊 Next). 壹周刊 NEXT. 2020-08-13 [2020-12-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05. 
  26. ^ 佛洛伊德式谬误 Freudian slips

资料来源 编辑

其他案件
控方改编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