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迈年少和弟弟路遴读书,期望报答父母,崇祯六年(1633年)中举人[2],次年(1634年)联捷进士,获授诸暨知县,升任礼部郎中,再转为吏部员外郎。吏部尚书郑三俊知道他清廉谨慎,委派重任给他,他说:“掌计是重任,也是膻局,稍有不慎就会声名狼藉。我双亲年事已高,归养避开吧。”因此告归,在家居赋诗自娱。清朝入关,路迈因事牵连入狱,获顺治帝放归,在家去世,有《明心录》、《梦余诗草》流传[1]。
- ^ 1.0 1.1 嘉庆《宜兴县志·卷八·人物》:路迈,字子就,少与弟遴读书,期不负忠孝。崇祯七年成进士,授暨阳知县,以卓异擢仪曹,旋迁铨曹员外郎。冢宰郑三俊知其清慎,委掌大计,迈曰:“掌计重任也,亦膻局也,有不慎即狼藉必甚。吾二亲春秋高盍,归养以避之乎。”遂告归,郑公留之不得,家居赋诗自娱。值鼎革以事连逮入狱,屡经部鞫,世祖皇帝鉴其忠特,原之放归,卒于家,著有《明心录》、《梦余诗草》。 参节旧志
- ^ 嘉庆《宜兴县志·卷七·选举》:崇祯六年癸酉(举人)……路迈 甲戌进士
- 嘉庆《宜兴县志》·卷七·选举
- 嘉庆《宜兴县志》·卷八·人物
官衔
|
前任: 张夬
|
明朝诸暨县知县 1635年-1640年
|
继任: 南有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