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工程(Military engineering)可以大致定义为设计及建立军事设施及设备,维持军事运输及通讯的艺术、工程及实务。军事工程也要负责军事战术的后勤。现代的军事工程和土木工程不同。二十世纪及二十一世纪的军事工程也要包括机械工程以及电机工程的相关技术[1]

塞巴斯蒂安·勒普雷斯特雷·德·沃邦在1668年设定的里尔城塞地形图,他是那时候最顶尖的军事工程家

依照北约的定义:“军事工程是塑造实际作战环境的工程活动。军事工程整合了对机动和整体力量的支持,军事工程机能包括有工程师支持的部队防护、反简易爆炸装置、环境保护、工程智能以及军事搜索。军事工程不包括维护、修理及操作军车、船舶,飞机,武器系统和设备等由“工程师”进行的工作。”[2]

军事工程是军校中的一个学术领域。和与军事工程相关的建设和拆迁工作通常由军事工程师进行,包括专门训练的工兵[3]。在现代的部队中,若士兵受过训练,可以在炮火下进行上述工作,会称为战斗工兵

有些国家的军事工程师也会在平时执行一些非军事的任务,例如防洪或河道工程等,不过这些不算在军事工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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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编辑

  1. ^ military engineering. Encyclopædia Britannica Inc. 2013 [13 February 20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5-15). 
  2. ^ NATO publication. MC 0560 "MILITARY COMMITTEE POLICY FOR MILITARY ENGINEERING". NATO. 1 April 2008. 
  3. ^ Bernard Brodie, Fawn McKay Brodie. From Crossbow to H-bomb.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1973. ISBN 0-253-20161-6.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