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管理委员会 (香港)

选举管理委员会(简称:选管会;英语:Electoral Affairs CommissionEAC),是香港一个独立及非政治性法定组织,于1997年9月29日根据《选举管理委员会条例》成立,其职责是确保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公共选举在任何时候均是在公开、公平和诚实的方式进行。[1][2]选管会的行政支援机构为选举事务处(REO),由总选举事务主任掌管,属于政府部门

选举管理委员会
Electoral Affairs Commission
 香港特别行政区公营机构
选举管理委员会 标志
主席陆启康法官
委员石丹理文本立
顾问李柏康
部门资讯
成立日期1997年9月29日
法律基础第541章《选举管理委员会条例》
类型法定机构
联系部门选举事务处
总部 香港九龙长沙湾东京街西3号库务大楼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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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编辑

选举管理委员会前身为选区分界及选举事务委员会,在1993年7月23日根据《选区分界及选举事务委员会条例》成立。

在1997年7月1日,上述法例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六十条处理香港原有法律的决定》废除[3]。至1997年8月,临时立法会通过《选举管理委员会条例》,选举管理委员会于1997年9月29日重新设立。[4]

组织 编辑

选举管理委员会共有3名成员,分别为一位主席及两位委员,由行政长官委任。委员会主席必须由一名高等法院法官出任主席。2019年起亦设有一名非编制内的顾问。

成员 编辑

  • 主席(2022年—):陆启康法官。
  • 前委员(2005年—2015年):骆应淦资深大律师,BBS
  • 前委员(2015年—2023年):陆贻信资深大律师,BBS,原任期到二零二四年一月六日止,但于2023年4月3日以健康理由向政府提出请辞。
  • 委员:石丹理教授,SBSJP,现任任期到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八日止。
  • 委员(2023年—):文本立资深大律师[5]

职权[6] 编辑

选举管理委员会亦会就选举委任该次选举相应的一个或多个提名顾问委员会,提名顾问委员会职能为协助准候选人在选举前确定本身是否符合提名资格,亦会就候选人的提名是否有效,向选举主任及时提供意见。每个提名顾问委员会由一名具有法律专业资格或学历的人士组成。[7]

选举管理委员会的行政部门是选举事务处,该处属政府部门,由行政长官委任的总选举事务主任高级首席行政主任)掌管。它按照选举管理委员会的指示工作,并负责执行该委员会的决定。

办事处及秘书处 编辑

选举管理委员会的办事处原位于湾仔港湾道25号海港中心10楼,2023年2月13日迁往长沙湾东京街西3号库务大楼8楼。选管会秘书处设在选举事务处的“委员会及研究部”,由一名总行政主任掌管。

办事机构─选举事务处 编辑

选举事务处(英语:Registration and Electoral Office, REO)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选举工作部门,隶属政制及内地事务局,亦是选举管理委员会行政支援机构。选举事务处协助选管会执行《选举管理委员会条例》所规定的法定职能,当中包括协助市民登记成为选民、划分选区、制定选举条例及选举活动指引等。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界别立法会区议会选举工作,均交由该部门负责。不过,选举事务处在职能上属于执行部门,对选举政策并无决策权,相关权力在政制局和选管会。

历任主席 编辑

选区分界及选举事务委员会
  • 胡国兴法官,GBS,CBE(1993年7月23日-1997年6月30日)
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
  • 胡国兴法官,GBS,CBE(1997年9月29日-2006年8月16日)[4]
  • 彭键基法官,SBS(2006年8月17日-2009年8月16日)[8]
  • 冯骅法官,GBS(2009年8月17日-2022年8月16日)[8]
  • 陆启康法官(2022年9月1日-)

争议事件 编辑

2016年立法会参选确认书风波 编辑

2016年遗失选民登记册 编辑

于2016年立法会换届选举期间,选举事务处工作人员遗失了一本葵青区圣公会青衣邨何泽芸小学票站的选民登记册,内含约8,000名选民的个人资料。事件被隐瞒两年半后才于2019年4月被揭发。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对表示事件难以接受[9]。立法会议员莫乃光质疑有人刻意隐瞒事件[10]

经调查后,选管会仍无法确认该选民登记册何时、如何遗失[11]。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冯骅将起因归究于“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过长”,更建议缩短投票时间[12]

2018年香港立法会补选确认书风波 编辑

2018年香港立法会补选同样亦有参选人被选举主任主观地认为没有真诚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非法剥夺他们的提名资格。此不妥当决定遭到法庭推翻,并引致香港岛选区新界东选区的选举结果无效,议席面临再次重选。

参考文献 编辑

  1. ^ 主席歡迎辭. 选举管理委员会. [2018-04-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22). 
  2. ^ 胡國興一次意外「選」足十年. 香港政府新闻网. 2003-06-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10-09). 
  3.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六十條處理香港原有法律的決定 (PDF). [2017-01-19].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7-02-02). 
  4. ^ 4.0 4.1 新聞公報. [2017-01-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10). 
  5. ^ 政府新闻处. 委任選舉管理委員會委員. 2023-09-22 [2023-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2-09). 
  6. ^ 職權範圍. 选举管理委员会. [2018-04-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22). 
  7. ^ 提名顾问委员会为选举候选人提供意见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政府新闻网
  8. ^ 8.0 8.1 馮驊接任選管會主席. 香港政府新闻网. 2009-07-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9-30). 
  9. ^ 遺失選民登記冊事件 林鄭月娥:難以接受 - 香港經濟日報 - TOPick - 新聞 - 政治. topick.hket.com. 2019-04-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10). 
  10. ^ 私隱專員公署已就遺失選民登記冊展開審查 議員質疑或涉刻意隱瞞 - 香港經濟日報 - TOPick - 新聞 - 政治. topick.hket.com. 2019-04-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10). 
  11. ^ 選舉事務處遺失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聖公會青衣邨何澤芸小學投票站的經劃線的正式選民登記冊調查報告 (PDF). 选举管理委员会. 2019-07-24. (原始内容 (PDF文件)存档于2019-07-24). 
  12. ^ 馮驊:遺失選民登記冊或因工作人員工作逾30小時 - RTHK. news.rthk.hk. [2019-07-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10) (中文(台湾)).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