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

民法概念
(重定向自遺產

遗产民法学中指死者死亡时,身后留下的财产总数或各种法律关系所取得之权利或义务、以及物之占有等,凡是非专属于已死亡的被继承人,其人留下一切所有之标的,皆是该被继承人之遗产;这些财产权利、义务等,会依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之意愿表示如遗嘱等处理[1]

后来借指历史上遗留下来的物质精神财富,如自然遗产文化遗产。有些人生前立遗嘱、用信托方式或离世后遗产继承人将财产捐赠社会公益,前者如遗赠,后者则为取得遗产之继承人依被继承人遗志另外为捐赠之处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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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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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艺术与建筑索引典—遗产(财产)[永久失效链接] 于2011 年4 月11 日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