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景尧(1561年—1623年),熙臣,号芝南浙江昌国卫(今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昌国)人。晚明官员。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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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尧少有才名,号“浙东十四子”。万历二十五年丁酉科顺天乡试第二十名举人[1],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联捷戊戌科进士,殿试名列一甲第二名(榜眼[2],授翰林院编修,三十一年丁忧归。三十八年六月起升国子监司业,三十九年八月擢司经局洗马兼修撰,曾奉使出封宗藩万历四十年(1612年),与谕德赵秉忠典试南畿,升左谕德兼翰林院侍讲。四十五年京察降泉州府通判,后乞归还乡。天启三年(1623年)卒,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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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参修万历《象山县志》十五卷,著有《邵大师诗文集》。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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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邵廷兰。祖邵思。父邵招贤。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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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浙江通志》
  2. ^ 《万历二十六年戊戌科进士履历》:邵景尧,芝南,易四房,辛酉九月十三生。象山人,丁酉顺天二十,会二百六十一,一甲二名。授翰林院编修,癸卯丁忧,庚戌起国子监司业,辛卯升洗马,壬子应天主考,升左谕德,丁巳京察降泉州府通判,癸亥卒。曾祖廷兰。祖思。父招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