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炳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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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炳泰(?—1820年),字仲文江苏无锡人。清朝乾隆嘉庆年间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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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炳泰于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成二甲进士,选庶吉士散馆编修,参与纂修《四库全书》,迁国子监司业。清代国子监仍在时太学旧址,未立辟雍,邹炳泰援引古制,上疏请求建立。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高宗下诏增建辟雍,两年多后,方举行“临雍礼”。邹炳泰随后破格提拔为国子监祭酒。累迁内阁学士,历任山东江西学政嘉庆四年(1799年),授礼部侍郎,调仓场,剔除积弊。之后数度沉浮。嘉庆十年(1805年),擢左都御史,迁兵部尚书,兼署工部,并管理户部三库。嘉庆十一年(1806年),兼管顺天府尹事。嘉庆十二年(1807年),调吏部。嘉庆十四年(1809年),加太子少保衔,不想受到仓吏高添凤盗米之事牵连,被降为二品顶戴,宫保头衔也被剥夺,革职留任,久后方才恢复。嘉庆十六年(1811年),署户部尚书,随即以吏部尚书协办大学士。嘉庆十八年(1813年),因事被罢顺天府尹职位,不久发生天理教林清事变,其教众多聚集在京南的固安黄村一带,邹炳泰以任府尹期间管理疏忽而被追究,再次降职为中允,旋即退休还乡。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卒。

著有《午风堂丛谈》八卷。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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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史稿·卷351》,出自赵尔巽清史稿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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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前任:
陈大文
兵部汉尚书
嘉庆十年五月己亥-嘉庆十二年正月丙午
(1805年6月13日-1807年2月10日)
继任:
刘权之
前任:
费淳
吏部汉尚书
嘉庆十二年正月丙午-嘉庆十八年九月庚辰
(1807年2月10日-1813年10月10日)
继任:
曹振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