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绍仪(16世纪—17世纪),汾仲丹葵浙江嘉兴府平湖县[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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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绍仪自小学习炼丹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举己酉科浙江乡试[2]天启五年(1625年)成进士,廷对当日遇上魏忠贤的嬖人卖珠儿,对他说:“去见魏忠贤,你可当状元。”他笑着推却:“我本是清贫,登第已经足够。”授当涂知县,以简治政,被称为仙吏。天启七年(1627年)时主持南直隶乡试,选拔多名人才,其后升任南京监察御史;上书指出锦衣卫骚动几乎惹祸,又上呈屯田条议十二则,因勋戚占据土地未能实行。不久辞官回乡,专心炼丹。

南京失陷后,曾和马嘉植起兵恢复。卒年八十三[1][3]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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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有《史诺康济谱》、《三续养生论》。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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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儿子郭襄图,恩贡出身,擅长诗歌,跟随父亲自海上归[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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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三·列传第九》:(南京亡后马嘉植)与郭绍仪起兵……绍仪,字丹葵,平湖人。天启五年进士。授当涂知县,迁湖广道御史。缇骑四出,上疏极言,几不测。巡屯田,上十二议,改督学归。卒年八十三。子襄图,字皋旭,恩贡。工诗,从扈海上归。
  2. ^ 光绪《平湖县志·卷十三·选举》:(万历)三十七年己酉科……郭绍仪 十九名乙丑
  3. ^ 光绪《平湖县志·卷十五·人物》:郭绍仪,字汾仲,号丹葵,孝子、球孙。生时有东方岁星之兆,甫髫丱即解仙术,尝雪夜读书,地涌汞盈尺,遂悟坎离水火之道。天启乙丑成进士,廷对之日有一卖珠儿为魏珰嬖人,示意云:“君能一见,可得状头。”绍仪笑却之曰:“我骨清寒,一第已足安望。”此授南直当涂知县,以简治烦,时称仙吏;尝出见酒肆一人,修然古貌,偏身丝缕,如牛毛红类丹砂。绍仪知其异,与语盖靖难时人,元书秘录扣之无不应,遂倾心事之,颇得其学。丁卯校南闱,多拔名隽,擢留都御史;时缇骑四出绎骚,绍仪上书极论祸几不测,巡视屯田上条议十二则,勋戚多占踞,格不行。寻挂冠归,一意修炼术,年八十三卒,著有《史诺康济谱》、《三续养生论》。 朱列传、高事功、张事迹、王列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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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三·列传第九
  • 光绪《平湖县志》·卷十三·选举
  • 光绪《平湖县志》·卷十五·人物
官衔
前任:
吴大朴
明朝当涂县知县
1630年-1633年
继任:
徐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