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复宣
生平
编辑邹复宣是万历四十年(1612年)的举人[2],次年(1613年)联捷进士,获授上虞知县,任内清操自矢,不受馈遗、革除火耗、禁止赎锾、清理田赋,都条著为令;转任金华知县,在荒年祈祷后大雨立刻降下。
之后他在天启元年(1621年)升任河南道监察御史[3],入台三月就上奏了七道抨击魏珰;适逢边事危急,魏珰将他的名字呈上,奉命给饷三十万行事,他核查惩滥,加意节制,只使用六万两黄金,拣选的数千名士兵都投石超距,一可当百。不就他负责巡视城务,积劳成疾而在官邸去世,穷的要靠同僚协助殓葬,追赠光禄寺少卿,入祀乡贤祠[1]。
家族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1.0 1.1 同治《新建县志·卷四十·贤良上》:邹复宣,字用晦,万厯进士。授上虞令,复宣清操自矢,不受一缗,革火耗、禁赎锾、清田赋,悉条著为令;调金华,值岁旱露祷,甘霖立注。擢御史,入台三月,疏凡六七上,首击逆珰,忤中贵意;会边事急,合请征募,衔复宣者以名上,奉命予饷三十万,听便宜行事。复宣核蠧惩滥,加意撙节,用不满六万金;简战士数千,皆投石超距,一可当百,大司马依赖之。再视城务,以积劳成疾卒于邸,贫无以殓,同官赙之,赠光禄寺少卿,祀乡贤。子正伟,生子度珙,度珙自有传;正修生子度镛,康熙癸卯解元,丁未进士。 旧志、府志、杨志、邸志
- ^ 同治《新建县志·卷三十二·科第》:万历四十年壬子乡试 邹复宣
- ^ 《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八》:(天启元年三月壬戌)补考选御史,毕佐周山西道,邹复宣河南道,张纮浙江道。
- 同治《新建县志》·卷三十二·科第
- 同治《新建县志》·卷四十·贤良上
- 《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八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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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文三俊 |
明朝上虞县知县 万历年间 |
继任: 钱应华 |
前任: 陈万善 |
明朝金华县知县 万历年间-1617年 |
继任: 帅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