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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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准(1534年—?),字正衡,号衡菴,直隶苏州府吴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郑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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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广东按察司佥事 | |
籍贯 | 直隶苏州府吴县 |
字号 | 字正衡,号衡菴 |
出生 | 嘉靖十三年(1534年)四月二十四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徐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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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甲子科应天乡试第十七名举人,隆庆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会试第八十九名,三甲第二百六十一名进士[1][2]。授浙江东阳县知县,万历元年(1573年)十二月选授南京山东道监察御史,二年(1574年)十一月上言京察届期,吏部尚书张瀚宜矢公慎,并言其不公不慎数事。三年(1575年)二月出为广东按察司佥事,不久去世[3]。
家族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苏州府志》:郑准字衡菴,洞庭西山人。隆庆戊辰进士,由浙江东阳知县行取为南京山东道监察御史,神宗初政,准首上乘时进德、清源塞流之疏,请仿汉侍中之制,或如唐宏文寓直之规,选用纯雅文学之士,参掌服御,备顾问,消伏阴之端倪。吏部尚书张瀚铨选不公,准疏劾之,略曰:瀚荷圣明,擢之疏逖之中,畀以重大之任,瀚之图报当何如?臣迹其前后举措,不知其心公否也。即公矣,不知其虑事慎否也。久(阙三字)而新进两月主事遽以改道。林云同七十悬车,今垂八十矣,吏部推为南京刑部尚书,人皆讶之,后知云同尝督学浙中,而瀚其门生也。柴祥以亲老终养,今其亲尚在也,吏部改为北道御史,人又讶之,既乃知为瀚之乡故也。沈淮,瀚之姻戚也,家居累年,一旦起之,转为参议,人言藉藉,或谓广援心腹,布列中外;或谓纵容家人,出入无忌。臣恐流言失实,未敢上闻。或者瀚恃皇上知遇,不复顾嫌所致耳。疏入,人或危之,准曰:今日得尽言,明日不测,已无负今日矣。后以忤江陵乞养归,未几卒。国朝康熙中入祀东阳名宦祠。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隆庆二年戊辰科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