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準
鄭準(1534年—?),字正衡,號衡菴,直隸蘇州府吳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鄭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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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廣東按察司僉事 | |
籍貫 | 直隸蘇州府吳縣 |
字號 | 字正衡,號衡菴 |
出生 | 嘉靖十三年(1534年)四月二十四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徐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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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編輯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甲子科應天鄉試第十七名舉人,隆慶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會試第八十九名,三甲第二百六十一名進士[1][2]。授浙江東陽縣知縣,萬曆元年(1573年)十二月選授南京山東道監察御史,二年(1574年)十一月上言京察屆期,吏部尚書張瀚宜矢公慎,並言其不公不慎數事。三年(1575年)二月出為廣東按察司僉事,不久去世[3]。
家族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蘇州府志》:鄭准字衡菴,洞庭西山人。隆慶戊辰進士,由浙江東陽知縣行取為南京山東道監察御史,神宗初政,准首上乘時進德、清源塞流之疏,請倣漢侍中之制,或如唐宏文寓直之規,選用純雅文學之士,參掌服御,備顧問,消伏陰之端倪。吏部尚書張瀚銓選不公,准疏劾之,略曰:瀚荷聖明,擢之疏逖之中,畀以重大之任,瀚之圖報當何如?臣跡其前後舉措,不知其心公否也。即公矣,不知其慮事慎否也。久(闕三字)而新進兩月主事遽以改道。林雲同七十懸車,今垂八十矣,吏部推為南京刑部尚書,人皆訝之,後知雲同嘗督學浙中,而瀚其門生也。柴祥以親老終養,今其親尚在也,吏部改為北道御史,人又訝之,既乃知為瀚之鄉故也。沈淮,瀚之姻戚也,家居累年,一旦起之,轉為參議,人言藉藉,或謂廣援心腹,布列中外;或謂縱容家人,出入無忌。臣恐流言失實,未敢上聞。或者瀚恃皇上知遇,不復顧嫌所致耳。疏入,人或危之,准曰:今日得盡言,明日不測,已無負今日矣。後以忤江陵乞養歸,未幾卒。國朝康熙中入祀東陽名宦祠。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二年戊辰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