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荣桂(1876年—20世纪?),伯衡奉天府盖平县人。中华民国满洲国政治人物。

《大满洲帝国名鉴》(1934年)

生平 编辑

1908年(光绪34年)他在山东省任地方官。1911年(宣统3年)1月,他任临邑县知县。中华民国成立后,他继续任该职务。

1913年(民国2年)10月,他改任山东省德县知事。1918年(民国7年)2月,他任济宁县知事。翌年7月,他升任济南警察厅厅长兼理胶济路警察事宜。1920年(民国9年)1月,他任济南市政厅总办。

1921年(民国10年),他转往吉林省任该省省长公署参议。同年5月,他任吉林全省保卫团督办处处长。1925年(民国14年)3月,他任东省特别区警察总管理处处长。1930年(民国19年),他任东省铁路督办公署参赞。

九一八事变后,金荣桂参加满洲国建国。1932年(民国21年/大同元年)初,他任东省特别区警察管理处处长。同年3月满洲国成立,他改任中东铁路理事会理事。9月,他再度任东省特别区警察管理处处长。翌年3月,他任哈尔滨特别市警察厅厅长。1936年(康德3年)12月,他任首都警察厅总监。翌年7月,他升任奉天市市长。1938年(康德5年)7月,他升任奉天省省长,任至1942年(康徳9年)9月。

此后,金荣桂的生平不详。

参考文献 编辑

   满洲国
前任:
葆康
奉天省长
1938年7月 - 1942年9月
继任:
徐绍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