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树芬(1877年—1950年代),字沅香广东东莞附城下板桥村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实业家、律师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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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树芬初于广州私塾读书,后就读于天津教会学校。1908年,钱树芬随伍廷芳博士出国,到美国芝加哥大学留学,学习工业,留学期间在中国领事馆任司书。1912年,钱树芬毕业,回中国后,曾任南京临时参议院议员。1913年,钱树芬到广东参加竞选,成功当选民元国会议员,赴北京就任。龙济光统治广东时期,钱树芬辞去公职,充任执业律师,参加了“反运动”。1916年3月,袁世凯下野后,钱树芬任广东民政司司长,倡议修筑莞龙公路。1938年日军占领广州后,钱树芬率全家迁到韶关,任广东实业公司董事会董事长。1944年底,日军进犯韶关,钱树芬率公司全体职工及家属步行到东江,在和平县龙川县梅县平远县等地进行考察。[1]

抗日战争结束后,钱树芬从东江返回广州,仍任执业律师,并任广州临时参议会参议员,广州沙面外籍人产业清理委员会委员、广州市政府顾问、广东省政府县长任用审核委员等职务。1949年,钱树芬移居香港,1950年代后期逝世。[1][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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