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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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樾(1743年—1815年),字黼棠,浙江嘉善县人。清朝政治人物。
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授编修。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典陕西乡试,四十八年(1783年)出督四川学政。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入直上书房。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六十年(1795年)两任江西乡试副考官。
嘉庆元年(1796年)出督广西学政,累擢翰林院侍读学士、少詹事,兼署国子监祭酒。嘉庆四年(1799年),还京,骤迁内阁学士、礼部侍郎,同年出督江苏学政。时吴县知县甄辅廷惩治诸生纠纷,拟罪过当,学政平恕不分事实,斥革生员二十五人。仁宗解平恕任,命钱樾接替,平息事态。
嘉庆五年(1800年),调吏部侍郎,任满回京,调户部侍郎,兼管钱法堂事务,又调吏部。嘉庆九年(1814年),因失察书吏舞弊,降内阁学士。其上疏置辩,部议革职,加恩赐编修。嘉庆十年(1805年),擢鸿胪寺少卿,督山东学政。累迁大理寺少卿、内阁学士。因母丧丁忧归里。守丧结束后,托病不出。嘉庆二十年(1815年)卒。[1]
佚事
编辑钱樾少工书法。晚年自行准备后事。[2]
家庭
编辑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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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编辑- 张井,《尚书房行走吏部左侍郎钱公樾神道碑铭》,碑传集,3册39卷,30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