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萃
长萃(?—?),字季超[1],号允升,赫舍里氏,[1],满洲镶蓝旗人,清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工部尚书吉纶之孙
光绪三年,登进士,光绪三年五月,改翰林院庶吉士[2]。光绪六年四月,散馆后,著以部属用[3],后任詹事府少詹事[4]。光绪十八年,任太仆寺卿[5]。光绪十九年,任山东乡试正考官[4]。光绪二十年,任内阁学士[6]、顺天乡试副考官[6]。光绪二十年,任吏部右侍郎[7]。光绪二十二年,任仓场侍郎[8]。
光绪二十六年,义和拳在北京纵火后,慈禧诏大臣庭议,许景澄、袁昶、张亨嘉主张不可用义和拳,长萃说:“此义民也,臣自通州来,通州无义民,不保矣。”载漪、载濂支持长萃的说法。次日庭议,慈禧决定称义和拳为义民,发内帑银十万两。[9][10]
参考文献
编辑- ^ 1.0 1.1 清代职官年表 ,4册 ,3183
- ^ 《大清德宗同天崇运大中至正经文纬武仁孝睿智端俭宽勤景皇帝实录》(卷五十一):光绪三年。丁丑。五月。……引见新科进士。得旨。王仁堪、余联沅、朱赓扬、业经授职外孙宗锡、孙宗谷、程夔、唐景崶、洪思亮、张鼎华、杨佩璋、杨晨、周克宽、盛昱、吴郁生、张嘉禄、潘遹、支恒荣、于钟霖、李兆勖、戴兆春、吕凤岐、江澍畇、徐道焜、谢希铨、吴祖椿、杨文莹、张桢、濮子潼、周銮诒、许泽新、周龄、锡珍、何福堃、林壬、樊增祥、胡孚宸、吴大衡、张泳、国炳、谢若潮、朱益浚、胡湘林、刘永亨、孔祥霖、马毓鋆、梁枚、霍为楙、黄中理、严家让、张仲炘、潘彬、长萃、赵世曾、治麟、何荣阶、孔宪曾、管辰熙、武吉祥、林翰清、余德秀、熊祖诒、陈炳奎、崔舜球、张东瀛、朱显廷、王骧、王引昌、徐铭勋、卢俊章、徐堉、刘秉哲、吴日升、翁斌孙、锡元、廖正华、杨凤翔、罗瑞图、蒋式芬、王恩溎、任焕奎、朱锡蕃、俱著改为翰林院庶吉士。
- ^ 《大清德宗同天崇运大中至正经文纬武仁孝睿智端俭宽勤景皇帝实录》(卷一百十二):光绪六年庚辰。夏四月戊戌朔。……引见丁丑散馆人员。得旨。见次散馆之修撰王仁堪、业经授职。……潘遹、张泳、徐堉、长萃、王绰、朱显廷、徐道焜、王引昌、王骧、林翰清、俱著以部属用。
- ^ 4.0 4.1 清代职官年表 ,2册 ,1327
- ^ 清代职官年表 ,2册 ,1327-1328
- ^ 6.0 6.1 清代职官年表 ,2册 ,1104
- ^ 清代职官年表 ,1册 ,520-522
- ^ 清代职官年表 ,1册 ,522-526
- ^ 李希圣《庚子国变记》
- ^ 罗惇曧《庚子国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