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海关,为清朝始设负责对外贸易实务的行政官署,前身始设于漳州,后改迁设于福州。闽海关下辖福建省内数十个口岸。在晚清时期,有清政府名义形式上依存的闽海关(通常称之为“常关”),还有由外国控制的闽海关(“洋关”或“新关”)。关址设在现福州市仓山区泛船浦,其后这里一直是闽海关的关址。

历史 编辑

背景 编辑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始设于漳州府,由福州将军兼管。例在南台厦门泉州涵江安海铜山石玛闽安酒屿沙埕福宁白石司刘五店云霄诏安旧镇枫亭江口港尾渡等口岸征税。五虎门进口之船,在闽安镇纳税;出口之船,在南台纳税。每年额征税银七万三千五百四十九两有奇,赢余十一万三千两。凡商船出洋及进口各货,按斤科税者为多,亦有按匹、件、条、把、筒、块而科税者,各因其物分别贵贱而征收。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停止闽海关征税事宜,海舶进出口均集中广州府,由粤海关征税。

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改设闽海关于福州府,依旧归福州将军管理。[1]

咸丰十一年(1861年)七月十四日,成立闽海关税务司公署。隶属于海关总税务司署,在名义上受福州口岸海关监督节制。为示区别,清政府所设立的海关称为常关,由福州将军兼管道旧闽海关仅在形式上依存,只征收海关所在地25公里以内的往来船只贸易税。此后,清朝闽海关的税称之为“常税”。闽海关税务总司设立后,根据总税务司的政策,设立税务部。该部门由税务司兼任领导,负责检查船舶和征收关税,管理海关的行政事务,并在福州府长乐县营前设立办事处。

咸丰十一年(1861年)八月十七日,由外国控制下的闽海关称之为“洋关”或“新关”,关址设在福州府闽县泛船浦,其后这里一直是受闽海关的关址。

同治七年(1868年),设立海务部,由巡工司领导,负责管理船舶进出港口及港内外的灯塔浮筒等助航设备;后来改部门还监管气象测录,码头仓库和船只检疫等项目业务。同时,各口岸还设立船厅。洋关设立后,洋税务司便控制了闽海关行政管理大权。此后的海关税以课征轮船贸易为主,征收量较大,占口岸贸易的大部分,此后,海关税也被称之为洋税。

光绪三十年(1904年),福州海关税务部设立总务课,随着时间的推移,闽海关机构和相关制度日渐完善,各个管理机构和管理部门都建立完备。

民国十六年(1927年),福州海关理船厅改为港务课,负责人称之为港务长。

民国十七年(1928年),设立关区于:营前涵江海口秀屿分卡,三江口谭头建分所。

民国二十年(1931年),随着船舶运输业快速发展,福州海关成立民船管理处。在之后的几年,闽海关的分支机构变化较大。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日本占领厦门汕头后。这两地的海关所属分卡由闽海关代管。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六月二十七日,关区内各分卡有八都仙游罗源上杭浦城漳州闽安竹岐等。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八月二十四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州军事管制委员会派人员接管闽海关。 [2]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十月厦门战役后,闽海关厦门口由厦门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后成为厦门海关

参考文献 编辑

  1. ^ 中华文史网. 閩海关. 
  2. ^ 林友华 (编). 闽都经济史. [2022-05-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