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松阿满语ᠠᡵᠰᡠᠩᡤᠠ穆麟德转写arsungga,?—1726年),钮祜禄氏满洲镶黄旗人。阿灵阿之子,遏必隆之孙。

康熙五十五年,降袭二等公[1],擢领侍卫内大臣、刑部尚书。雍正年间,担任议政大臣、兼管八旗满洲火器营事务[2]。雍正二年被发往盛京。在发配地,阿尔松阿与鄂伦岱心怀不服,终日酗酒,牢骚满腹。雍正四年五月,两人同被处斩,妻子没入官。乾隆元年,妻子释令归旗[3]

参考 编辑

  1. ^ 国立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处清国史馆传稿 ,701005659号
  2.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 ,121756号
  3. ^ 《清史稿》(卷287):子阿尔松阿 ,降袭二等公 ,擢领侍卫内大臣、刑部尚书。雍正二年,世宗召诸大臣谕曰:“本朝大臣中,居心奸险,结党营私,惟阿灵阿、揆叙为甚。当年二阿哥之废,断自圣衷。岂因臣下蜚语遂行废立?乃阿灵阿、揆叙攘为己力,要结允禩等,造作无稽之言,转相传播,致皇考愤懑,莫可究诘。阿灵阿子阿尔松阿柔奸狡猾,甚于其父。令夺官,遣往奉天守其祖墓;并将阿灵阿墓碑改镌‘不臣不弟暴悍贪庸阿灵阿之墓’,以正其罪。”四年,命诛阿尔松阿,妻子没入官。乾隆元年,以阿灵阿墓碑立祖茔前,墓已迁而碑尚存,命去之。妻子释令归旗。
官衔
前任:
觉罗苏库
清朝礼部满尚书
雍正元年十月癸酉 - 雍正元年十二月甲寅
1723年11月24日 - 1724年1月4日
继任:
赛尔图
前任:
佛格
清朝刑部满尚书
雍正元年十二月甲寅 - 雍正二年十月丙申
1724年1月4日 - 1724年12月11日
继任:
赛尔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