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汝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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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汝咸,后世有误作陈汝成[1],1658年—1716年,清初著名廉吏,并是学者[2]。字莘学,号心斋,又记字华学[1],人称月湖先生[3],宁波府鄞县人。
生平
编辑父亲陈锡嘏为当地名儒学者,曾在甬上证人书院讲学,陈汝咸年少时就随父在书院学习,获得书院创办人大儒黄宗羲的赞赏,称其为:“此程门之杨迪,朱门之蔡沈也”[1]。康熙三十年(1691年),举会试第一,后连捷殿试考中二甲第四名进士。选庶吉士,散馆授福建漳浦知县。康熙四十八年内迁刑部主事,擢御史,康熙五十二年历鸿胪寺少卿、大理寺少卿[4]。
外任福建省漳浦知县,长达十八年,另称十三年[2]。任上颇多惠政,当地百姓建生祠祭祀。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调任南靖县知县[2]。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入京任刑部主事。后授广西道监察御史,任上向康熙皇帝奏陈台湾改革事宜。再任通政使参议。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赴甘肃赈灾,卒于任上[1]。
代表著作
编辑参考史料
编辑参考来源
编辑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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