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熔(?—?),或作陈镕[1]浙江山阴(今浙江绍兴)人,清朝政治人物。监生出身。[1]

道光二十七年十二月(1848年1至2月)陈熔接替李蒙泉嘉定县知县一职,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荆道复以布库大使身份代理知县,道光三十年(1850年)陈熔回任。[1]

咸丰元年(1851年)六月再由罗景烜代理嘉定县知县,七月陈熔回任。同年十一月陈熔调任江阴县,接替蔡琳任知县;咸丰二年(1852年)由翟观接任。原嘉定县知县一职则于咸丰二年二月由张凤纶代理。[2]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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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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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缪荃孙等. 江苏省通志稿·职官志·第十九卷. 
  2. ^ 缪荃孙等. 江苏省通志稿·职官志·第二十卷.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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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纂委员会. 《上海旧政权建置志》. 上海: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1年. ISBN 7-80618-881-9. 
前任:
李蒙泉
嘉定县知县
1848年
继任:
荆道复代理
前任:
荆道复代理
嘉定县知县
1850年-1851年
继任:
罗景烜代理
前任:
罗景烜代理
嘉定县知县
1851年
继任:
空缺
前任:
蔡琳
江阴县知县
1851年-1852年
继任:
翟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