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熔(?—?),或作陳鎔[1]浙江山陰(今浙江紹興)人,清朝政治人物。監生出身。[1]

道光二十七年十二月(1848年1至2月)陳熔接替李蒙泉嘉定縣知縣一職,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荊道復以布庫大使身份代理知縣,道光三十年(1850年)陳熔回任。[1]

咸豐元年(1851年)六月再由羅景烜代理嘉定縣知縣,七月陳熔回任。同年十一月陳熔調任江陰縣,接替蔡琳任知縣;咸豐二年(1852年)由翟觀接任。原嘉定縣知縣一職則於咸豐二年二月由張鳳綸代理。[2]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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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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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繆荃孫等. 江苏省通志稿·职官志·第十九卷. 
  2. ^ 繆荃孫等. 江苏省通志稿·职官志·第二十卷.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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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編纂委員會. 《上海旧政权建置志》. 上海: 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 2001年. ISBN 7-80618-881-9. 
前任:
李蒙泉
嘉定縣知縣
1848年
繼任:
荊道復代理
前任:
荊道復代理
嘉定縣知縣
1850年-1851年
繼任:
羅景烜代理
前任:
羅景烜代理
嘉定縣知縣
1851年
繼任:
空缺
前任:
蔡琳
江陰縣知縣
1851年-1852年
繼任:
翟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