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俊卿(1113年—1186年),应求陆悔[1]。福建兴化军莆田县人,宋代官员。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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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陈仁,父陈诜,皆以周急好施闻名于乡里[2]。生于徽宗政和二年(1113年)。幼庄重,不妄言笑,宋绍兴八年(1138年)进士一甲第二名,主考官赞为“辅器”,授泉州观察推官,累迁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秦桧察其不附己,调任南外睦宗院教授[3],历官参赞军事,绍兴二十六年(1156年),通判南剑州。秦桧死,以校书郎召为监察御史。乾道元年(1165年)除吏部侍郎、兼侍读、同修国史,言“外戚不应预政”,得罪钱端礼,知建宁府[4]。乾道二年孝宗召入对,授吏部尚书。乾道三年(1167年)十二月,拜同知枢密院事参知政事,“以用人为己任,所除吏皆一时之选,抑奔竞奖廉退。”乾道六年(1169年),罢相。

乾道六年十月知福州兼福建路安抚使,平水寇倪郎之乱,海道宴清。淳熙五年(1178年)起判隆兴府,不久改判建康府江南东路安抚使行宫留守。八年八月(1181年)除醴泉观使。淳熙十年(1183年)五月,除少傅,依前观文殿大学士致仕,十三年正月封魏国公,赠太师。卒于孝宗淳熙十三年(1186卒)十一月。有《陈正献集》十卷。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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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莆天资料记为六梅
  2. ^ 《朱子文集》,卷 96,<正献陈公行状>,页 4676
  3. ^ 《朱子文集》,卷 96,<正献陈公行状>,页 4677
  4. ^ 《宋史》载为“建康府”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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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朱文公文集》卷96《少师观文殿大学士致仕魏国公赠太师谥正献陈公行状》
  • 《宋史·陈俊卿传》
前任:
蒋芾
南宋尚书右仆射同平章事
1168年—1169年
继任:
虞允文
前任:
叶颙
南宋尚书左仆射同平章事
1169年—1170年
继任:
虞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