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泰(14世纪—15世纪),湖广衡州府衡山县人[1],明朝政治人物。
陈泰是洪武二十年(1387年)丁卯科湖广乡试举人,二十一年(1388年)戊辰科进士。授兵科给事中,二十五年(1392年)论劾左佥都御史桂满毁谤他人、无人臣礼,惟对方获明太祖宽免[2],后加授兵部尚书致仕,回乡后奉旨兴建修敕书楼及文庙,有碑记念此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