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福星
陈福星(1915年9月15日—1985年5月28日),台南市人,中国共产党员,日本大学哲学系毕业,194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并成立台南市工委会,后身份曝光潜逃,1948年底,蔡孝乾遭捕,陈福星于1949年重整省工委成为省工委首脑,退入苗栗三义山区持久对抗,1952年组织遭政府瓦解,并于1952年召开记者会宣布组织瓦解,1953年底获得国防部核准自新。
经历
编辑陈福星,1915年生,台南市人,日本大学哲学系毕业,返台后担任台南凤梨公司第三厂代厂长,因不满政府腐败,常与同学李义成讨论时政,并经由李义成介绍认识日据时代台湾农民组合要员李妈兜,1946年,陈福星透过李妈兜的介绍而认识省工委总书记蔡孝乾加入组织,奉命与李妈兜、陈文山成立台南市工委会,期间陈福星担任台南新丰农业学校校长,蔡孝乾安排林英杰等人至该校任教,1948年底暴露身份后,陈福星潜逃至基隆锺浩东处与桃园义民中学姚锦处,1950年3月蔡孝乾被捕,陈福星于1950年5月重整台湾省工委会,化名“老洪”,与周慎源发生路线之争[1],陈福星采取“退守保干”策略,退入苗栗三义地区,1951年,政府改采由下而上,抽丝剥茧,说服与拢络的政策,1952年乃瓦解其组织,并逮捕419人,同年,由陈福星率领干部召开记者会,表示脱离组织,1953年12月28日,国防部核准陈福星、曾永贤、刘兴炎、林希鹏、黎明华、萧道应等6人自新。[2][3]
陈福星自新后,与曾永贤、刘兴炎、林希鹏、黎明华、萧道应等人被安排进入调察局工作,陈福星最初被派到台北区调查处,不久改调第三处从事政治侦防工作,后来调往基隆海员调查处担任科长,曾永贤升任调查局第四处处长后,有意回台北的陈福星,曾永贤想办法将他调到第四处担任简任督察至退休。[4]
相关案件
编辑邱干耀等叛乱案
编辑邱干耀为1950改制通霄镇后首任民选镇长,其弟邱联飞妻舅曾永贤为省工委竹苗地区要角,透过曾永贤的关系,陈福星、林元枝都曾藏匿于其祖厝,林元枝并交付书刊等予邱干耀,邱干耀因此遭重判死刑,然而从邱干耀所留之遗书却未见其投共之迹象,可能为冤案,然当事人曾永贤并未对此做过澄清,2018年12月7日,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促转三字第1075300145A号函文,有关邱干耀连续藏匿叛徒之有罪判决暨其刑及没收之宣告正式撤销[5]。
简国贤案
编辑1949年7,8月简国贤与廖成福经黄培奕吸收加入共产党,并参加陈福星主持之集体学习会,先后在桃园大溪及苗栗县苑里一带担任宣传发展组织,并掩护逃亡党徒藏匿工作,本案简国贤与廖成福遭判死刑,陈戊寅、陈定坤、庄金明、林炳煌、吕石来、祝木华、陈克诚知匪不报罪名不成立,无罪释放。[6][7]
周耀旋等叛乱案
编辑周耀旋1948年任职桃园县救济院时,经陈福星吸收加入共产党,周耀旋后与范新戊、黎明华成立省工委杨梅支部,1949年1月,周耀旋转至台北市汽车司机工会任职,负责联络及传达匪上级命令,成立读书会宣传。吸收蔡锦添加入,又纠合摊贩组成2个街头支部。本案周耀旋、宋增勋遭判死刑。[8]
叶石涛案
编辑叶石涛与陈福星为台南二中同学,战后陈福星曾与他接触,在二二八发生后,陈福星鼓动他印制及散发标语,后来叶石涛因此被起诉3年徒刑,审判时以其为高知识分子知情不报,显然有通匪嫌疑为由,加重判决为5年,2018年12月7日,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促转三字第1075300145A号函文,有关叶石涛明知为匪谍而不告密检举之有罪判决暨其刑之宣告正式撤销[5][9]。
参考资料
编辑- ^ 陈映真‧曾健民. 《噤啞的論爭》─思想與創作叢刊2. 人间出版社. 1999-09.
- ^ 台南市政府文化局 陳福星案. [2017-05-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9-11).
- ^ 蓝博洲. 《紅色客家人》. 晨星. 2003-12-15.
- ^ 张炎宪、许瑞浩. 《從左到右六十年》曾永賢先生訪談錄. 国史馆. 2010-12.
- ^ 5.0 5.1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撤銷有罪判決公告. 中华民国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 [2018-1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1-07).
- ^ 欧素瑛;林正慧;黄翔瑜. 戰後臺灣政治案件:簡國賢案史料彙編. 国史馆. 2014-05-01.
- ^ 簡國賢等叛亂案. 国家档案管理局. 1954-07-13~1955-06-07 [2018-04-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4-09).
- ^ 周耀旋等叛亂案. 国家档案管理局. 1954-03-02~1954-04-15 [2018-04-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4-10).
- ^ 葉石濤因白色恐怖入獄 9日公告撤銷有罪判決. 中央社. 2018-12-08 [2019-01-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