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英杰 (省工委)

林英杰(1913年—1950年7月21日),原名林邦富广东省揭阳县玉湖村人,生于泰国曼谷,中国共产党员,返国就读集美水产学校时思想左倾,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战时进入苏北苏区任盐城市书记,日本战败后受华东局派遣赴台成为潜伏者,于新丰农业学校发展组织失败后短暂逃到香港,1948年,潜台至基隆中学协助发行光明报[1][2],1948年底蔡孝乾遭捕后全台大搜捕,陈英杰遭逮捕,1950年7月21日遭枪决于马场町。

林英杰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13年
 泰国曼谷
逝世1950年7月21日(1950岁—07—21)(36—37岁) 处决
 中华民国台湾省台北市古亭区马场町
籍贯广东揭阳玉湖村
国籍 中华民国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1928年-1950年7月21日)
学历
经历

生平 编辑

生于海外 编辑

林英杰,1913年生于泰国曼谷,祖籍广东省揭阳县,父林柏年为牙医师,在曼谷开牙医诊所,林柏年娶泰国女子生林英杰,林英杰幼年就读泰国培英学校,1927年初中时返回故乡揭阳就读榕江中学,1928年转学至厦门集美水产学校[3]

加入共产党 编辑

林英杰就读集美水产学校期间,受共青团员陈辛仁影响思想左倾加入中国共产党,陈辛仁因从事共党组织活动,而遭到学校退学处分,陈辛仁转学至岩光中学并持续寄发左翼书刊给林英杰,收信时虽采用化名但林英杰仍遭校方察觉是共党份子而被开除。[3]

发展组织 编辑

林英杰遭校方开除后,与同学黄定志一同在汕头的小学任教职,因弟弟林邦国在汕头岩光中学就读,林英杰与弟弟同住一处。1934年,特务围捕林英杰未果将其弟林邦国逮捕,最后由父亲疏通营救得以返回泰国。1936年,林英杰到普宁县梅峰中学任教,并与同校教师陈绿绮相恋结婚,1940年林英杰与妻子到南侨中学任教,南侨中学为中共潮汕党部所兴办,为中共重要人才培育基地,1940年8月南侨中学遭到国民政府勒令解散,1940年10月林英杰进入盐城抗大五分校学习,百团大战后,日军对苏北地区进行扫荡,林英杰参与反抗,1941年林英杰被派任到盐城,历任盐城县教育科长、县政府秘书、盐城县第六区委书记、盐城市委书记,直到抗战结束[3]

潜伏者 编辑

1946年初,中共华东局组织派遣林英杰、洪幼樵徐懋德与陈仲豪等人,赴台协助蔡孝乾组织省工委,并吸收组织成员加入,林英杰由已加入共产党担任台南市新丰农业学校校长的党员陈福星安排进入该校任教,1947年11月,该校教师丁锦昌等遭逮捕,陈福星、林英杰开始逃亡,林英杰逃亡至香港。[4][2][5]

1948年组织安排林英杰进入台湾员林中学担任教师,衔命诱引时任新竹市警局局长的许振庠回复党籍,并发展组织,不久林英杰又遭到当局追捕,透过徐懋德安排,前往基隆市工委组织的省立基隆中学校长锺浩东处,并与陈仲豪等人成立宣传部,发行光明报,林英杰担任主笔[1],撰写社论抨击国民政府,或印发延安新华社电讯,鼓吹革命,分析共军形势大好,全岛解放指日可待等。随着国共内战战事进入尾声,国府声势摇摇欲坠,光明报的发送相当于半公开的状态,由省工委组织成员发送,一次竟派送到士林官邸,蒋介石阅毕大怒限期破案,正好省工委学工委台大法学院支部成员王明德将光明报拿给心仪女子作为炫耀竟遭检举,光明报遭破获后导致基隆中学校长锺浩东落网,林英杰、张伯哲安排陈仲豪、陈少麟、方乔然等潜台党员撤离,最后林英杰仍遭到当局逮捕并判处死刑,1950年7月21日遭枪决于马场町。[5]

纪念 编辑

林英杰遭枪决后,林英杰家属1957年得到中国内务部长谢觉哉的协助,领到《革命烈士证明书》与《烈士家属证明书》,证书由时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签署。[2]

由于大陆剧《潜伏》的风行,使得当年的“潜伏者”事迹受到关注,2017年,返回大陆后在汕头任教退休的陈仲豪接受电视台的访问,于清明节时祭拜张伯哲与遥祭当年的战友同志,回忆起林英杰等人在基隆中学时的往事。[6]

相关案件 编辑

林英杰叛乱案 编辑

林英杰渗透入新丰农业学校任教,并发展组织形迹败露后,逃亡香港,1948年衔命返台诱引原为共产党员的许振庠回复党籍,许振庠与林英杰皆为广东揭阳同乡,许振庠时任新竹市警局局长,由于国共内战国府失利,解放台湾成为可能,许振庠回复党籍后,吸收了同为广东同乡的警察学校教官吴彬泉与台中县警局局长何颢,林英杰在员林中学任教职不久即遭当局追捕,林英杰透过徐懋德参与光明报的发行,并且担任主笔,1949年8月,光明报遭查获并捕获省工委台大法学院支部成员王明德等人,当局快速收网,逮捕省立基隆中学校长锺浩东及教师一干人等40余人,基隆市工委遭瓦解,期间林英杰也协助安排陈仲豪、陈少麟、方乔然等潜台共产党员撤离,林英杰开始逃亡并藏匿于吴彬泉住处,1950年1月学工委领导外省李徐懋德见报刊启顺兄启示,当即判断蔡孝乾可能已经遭遇不测,将组织交给李水井领导后潜逃大陆,林英杰让吴彬泉刺探蔡孝乾泉州街二十巷十六号住处的动静遭埋伏的特务逮捕,吴彬泉落网后供出林英杰、许振庠等人,此案件造成林英杰、新竹市警局局长许振庠、台中县警局局长何颢、警察学校教官吴彬泉四人遭判死刑,1950年7月21日遭枪决。[5][7]同日枪决另有万山战役俘虏之果敢舰解放军四人,因都曾将舰艇交付共军而遭判死刑,枪决于澎湖。

参见 编辑

参考资料 编辑

  1. ^ 1.0 1.1 陈英泰. 《回憶,見證白色恐怖》. 唐山出版社. 2005. 
  2. ^ 2.0 2.1 2.2 梁秋华. 解密:潛伏在台灣的中共地下黨 林英傑犧牲始末. 人民网. 2011-11-29. 
  3. ^ 3.0 3.1 3.2 杨创发、林春楼. 秘密戰線上的英勇戰士─林英傑烈士傳略. 广西省揭西县党史研究室. 2011-04-20. 
  4. ^ 台南市政府文化局 陳福星案. [2018-05-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9-11). 
  5. ^ 5.0 5.1 5.2 台湾省保安司令部. 林英傑等叛亂案. 国家档案管理局. 1950-07-05~1959-11-21 [2018-05-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8). 
  6. ^ 林剑铭、林晓军. 潮汕地下黨:塵封的歷史,悲壯的潛伏故事. 潮州市广播电视台. 2017-03-31. 
  7. ^ 国防部军务局. 核准林君等案罪刑. 国家档案管理局. 1950-07-18 [2018-05-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