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谈(1480年11月3日—1523年),允默鹤峰福建长乐人,民籍。

陈谈

大明
籍贯 福建长乐县
族裔 汉族
字号 字允默,号鹤峰
出生 成化十六年十月初二日
(1480年11月3日)
福建长乐县
逝世 嘉靖二年(1523年)
不详
配偶 妻李氏
亲属 (子)陈豪
出身
  • 弘治十四年辛酉科举人
  • 正德三年戊辰科进士

生平 编辑

弘治十四年(1501年)辛酉科福建乡试第四十七名举人,正德三年(1508年)中式戊辰科会试第一百四十三名,第三甲第一百五十三名进士[1][2]。历官刑部郎中,正德十四年明武宗南巡,与同僚上谏,被廷杖濒死。出为兖州府知府,嘉靖初以病告归,卒于途中[3]

家族 编辑

曾祖陈植。祖陈宏炜。父陈德隆,历浦江、曹县、上海、新建四县教谕。前母林氏;母丁氏;继母郭氏。具庆下[4]

兄陈让,字允恭,弘治乙卯科举人,授石城知县,以廉明称,三载报政,值刘瑾窃权,遂弃官归;陈谔、陈谨(府同知)、陈谟。弟陈銮(署教谕举人);陈讃,字允扬,嘉靖癸未进士,历兵部郎中、湖州府知府,擢贵州兵备副使,致仕归;陈谐。子陈豪,嘉靖壬辰进士。

参考资料 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福建通志》:陈谈字允默,让之弟,正德戊辰进士。历任刑部郎中,奉命虑囚,湔雪惟允。权贵人以私请且胁之,谈曰:国宪可斁耶?请者惭诎。己卯武宗将南巡,谈偕同官谏,被杖濒死,出为兖州知府。至则赈饥惩虣,士民安之。旋以病疏归,卒于途。子豪,嘉靖壬辰进士,为新昌令,以卓异召拜御史,谏复河套,廷杖。出备兵外藩,以病归。岁饥为𫗴粥以济民。所著诗文,人多传诵。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正德三年戊辰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