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談(1480年11月3日—1523年),允默鶴峰福建長樂人,民籍。

陳談
大明
籍貫福建長樂縣
族裔漢族
字號字允默,號鶴峰
出生成化十六年十月初二日
(1480年11月3日)
福建長樂縣
逝世嘉靖二年(1523年)
不詳
配偶妻李氏
親屬(子)陳豪
出身
  • 弘治十四年辛酉科舉人
  • 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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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十四年(1501年)辛酉科福建鄉試第四十七名舉人,正德三年(1508年)中式戊辰科會試第一百四十三名,第三甲第一百五十三名進士[1][2]。歷官刑部郎中,正德十四年明武宗南巡,與同僚上諫,被廷杖瀕死。出為兗州府知府,嘉靖初以病告歸,卒於途中[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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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陳植。祖陳宏煒。父陳德隆,歷浦江、曹縣、上海、新建四縣教諭。前母林氏;母丁氏;繼母郭氏。具慶下[4]

兄陳讓,字允恭,弘治乙卯科舉人,授石城知縣,以廉明稱,三載報政,值劉瑾竊權,遂棄官歸;陳諤、陳謹(府同知)、陳謨。弟陳鑾(署教諭舉人);陳讃,字允揚,嘉靖癸未進士,歷兵部郎中、湖州府知府,擢貴州兵備副使,致仕歸;陳諧。子陳豪,嘉靖壬辰進士。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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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福建通志》:陳談字允默,讓之弟,正德戊辰進士。歷任刑部郎中,奉命慮囚,湔雪惟允。權貴人以私請且脅之,談曰:國憲可斁耶?請者慚詘。己卯武宗將南巡,談偕同官諫,被杖瀕死,出為兗州知府。至則賑饑懲虣,士民安之。旋以病疏歸,卒於途。子豪,嘉靖壬辰進士,為新昌令,以卓異召拜御史,諫復河套,廷杖。出備兵外藩,以病歸。歲飢為饘粥以濟民。所著詩文,人多傳誦。
  4.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登科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