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黄穗BBSJP(本名黄穗Pamela CHAN),是香港消费者委员会前总干事,1998年获颁铜紫荆星章;2004年获香港中文大学颁授荣誉院士名衔;2007年获美国消费者权益委员会颁授荣誉大奖。

简历 编辑

陈黄穗的父亲黄福銮崇基学院史地系系主任,而其夫陈应保亦是崇基史地毕业。她于1968年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学系,毕业后加入国际培幼会(Foster Parents Plan),两年后转投戒毒会,先后在妇女戒毒中心和石鼓洲戒毒所工作。1973年婚后转职到中大社工系任实习导师,过了两年,正式出任小童群益会的执行干事。1979年获选香港十大杰出青年,当年只有5人获选,其余4人包括林钜津靳埭强孔梁少根潘宗光。陈黄穗自1985年5月1日出任消费者委员会总干事,直到2007年退休[1],由刘燕卿接任。2010年,陈黄穗获财政司司长委任为香港存款保障委员会的主席,任期两年[2]

公职 编辑

参考资料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

前任:
张绿萍
消费者委员会总干事
1985年5月—2007年3月
继任:
刘燕卿
前任:
陈志辉教授
香港存款保障委员会主席
2010年7月—
继任:
现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