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思霈何思岁星主人直隶夷陵(今湖北宜昌)人。明朝文学家,公安派成员之一。

雷思霈为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举人万历二十九(1601年)中辛丑科进士,官至翰林院检讨。善吟诗,喜访名胜,写景抒怀。他不但与公安派主力袁宏道诗文理论相呼应,也主张为文应抒发当时代个人的真性情,应当“言人之所欲言,言人之所不能言,言人之所不敢言”[1],反对“文必秦汉、诗必盛唐”说法。著有《百衲阁文集》、《荆州方舆书》。

注释 编辑

  1. ^ 雷思霈 《潇碧堂集序》

参考资料 编辑

  • 张少康,《中国文学理论与批评史》,2004年,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