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达 (崇祯进士)

霍达(?—1661年),非闻,号鲁斋陕西省西安府长安县武功县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明朝天启四年(1624年)甲子科举人,崇祯四年(1631年)登进士[1],八年补任山东曹县知县,十一年调宁晋县,十二年丁忧。后起升监察御史,巡按陕西。十六年兵部侍郎余应桂总督陕西三边,霍达任监军御史。十七年三月,宣府陷落,霍达走回京师。南明时任苏松巡抚、右佥都御史[2]

后,顺治四年五月,补授山东监察御史,五年三月奉命巡按福建顺治八年,任浙江嘉湖道佥事。顺治十年五月,升任太仆寺少卿;次年改太常寺少卿、提督四译馆、大理寺少卿,十二年二月累升至大理寺卿[3]、殿试汉读卷官、兵部督捕右侍郎,六月奉命前往视察黄河大王庙决口,十三年以事被革职,戴罪办事,不久恢复原职。顺治十五年十月考满,加兵部尚书,荫一子入监读书。次年加授太子太保。十六年九月充殿试读卷官。顺治十七年二月,调任工部尚书、兼管左都御史[3]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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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崇祯四年辛未科进士三代履历》:霍达,鲁斋,易四房,丙午十二月初四日生。长安籍武功人,甲子乡十五,会一百十五,三甲六十八名。工部政,授〇〇知县,壬申丁忧。乙亥补曹县,戊寅调宁晋县,己卯丁忧。曾祖伸侄。祖道。父政。
  2. ^ 《清实录顺治朝实录》:顺治二年十二月,浙江总督张存仁疏报、故明左春坊左中允陈之遴、苏松巡抚右佥都御史霍达投诚。令赴京朝见。
  3. ^ 3.0 3.1 国立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处清史馆传稿 ,7010059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