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達 (崇禎進士)
霍達(?—1661年),字非聞,號魯齋,陝西省西安府長安縣籍武功县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明朝天啓四年(1624年)甲子科舉人,崇禎四年(1631年)登進士[1],八年补任山东曹县知县,十一年调宁晋县,十二年丁忧。后起升監察御史,巡按陕西。十六年兵部侍郎余应桂总督陕西三边,霍达任监军御史。十七年三月,宣府陷落,霍达走回京师。南明时任苏松巡抚、右佥都御史[2]。
入清后,順治四年五月,補授山東道監察御史,五年三月奉命巡按福建。順治八年,任浙江嘉湖道佥事。順治十年五月,升任太僕寺少卿;次年改太常寺少卿、提督四译馆、大理寺少卿,十二年二月累升至大理寺卿[3]、殿试漢讀卷官、兵部督捕右侍郎,六月奉命前往视察黄河大王庙决口,十三年以事被革职,戴罪办事,不久恢复原职。順治十五年十月考满,加兵部尚書,荫一子入监读书。次年加授太子太保。十六年九月充殿试读卷官。順治十七年二月,調任工部尚書、兼管左都御史[3]。
參考
编辑这是一篇关于清朝人物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