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驻华大使馆
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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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韩民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韩语:주 중화인민공화국 대한민국 대사관/駐 中華人民共和國 大韓民國 大使館),简称韩国驻华大使馆,是韩国外交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置的外交代表机构。馆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方东路20号[1]。
韩国驻华大使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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주 중국 대한민국 대사관 | |
概要 | |
类型 | 大使馆 |
地点 | 中国北京 |
地址 | 朝阳区亮马桥北小街7号朝阳区东方东路20号 |
坐标 | 39°57′21″N 116°27′54″E / 39.955791°N 116.46504°E |
使馆信息 | |
馆务辖区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所属部门 | 韩国外交部 |
大使 | 郑在浩 |
网站 | |
overseas | |
地图 | |
韩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尚未建交之前,其于北京的代表机构为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代表部。两国建立外交关系后,韩国代表部方于1992年8月28日升格大使馆[2]。大使馆以大使为首,以下分为政务部、经济部、领事部、总务部、文化院和武官部等部门[3]。
除了北京的大使馆本馆之外,韩国驻华外交机构尚由驻香港、上海、青岛、沈阳、广州、成都、西安、武汉八座总领事馆,及大连的领事办公室(출장소/出張所)组成[4]。
领务辖区
编辑名称 | 所在地 | 设立日期 | 领务辖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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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华大使馆领事处 | 北京市朝阳区 | 1992年8月27日 |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青海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
驻香港总领事馆 | 香港特别行政区中西区 | 1949年5月1日 |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
驻上海总领事馆 | 上海市长宁区 | 1993年7月14日 | 上海市、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 |
驻青岛总领事馆 |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 | 1994年9月12日 | 山东省 |
驻沈阳总领事馆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 | 1999年7月8日 | 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 |
驻广州总领事馆 |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 | 2001年8月28日 | 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福建省 |
驻成都总领事馆 | 四川省成都市 | 2005年2月26日 | 重庆直辖市、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 |
驻西安总领事馆 | 陕西省西安市 | 2007年9月20日 | 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 |
驻武汉总领事馆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 | 2010年10月25日 | 湖北省、湖南省、河南省、江西省 |
驻沈阳总领事馆驻大连领事办公室 |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 | 2012年8月29日 | 大连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