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目 (原住民族)

部分台灣原住民部落之首領

头目台湾原住民族各政治单位领袖的统称

部分台湾原住民部落存在领袖制度,时称头目制。头目对内掌管政治社会的运作、排解族人纷争,对外则代表部落,继任者以世袭或选举方式产生。[1][2]

对于台湾原住民各族而言,并非每个族群均有头目制,即使后来有了头目制,各部落产生方式也不同[3]。布农、赛夏、太鲁间、泰雅族、赛德克族没有头目制,传统上是由族内能人[a]当意见领袖;排湾、鲁凯族是世袭制,阿美族头目则由部落长老、甚至族人一起选举产生。[4]

并非所有台湾原住民原先皆设有头目制度。荷治时期东印度公司设置甲必丹制度(泰雅语kakita'an)实行原住民的番社自治。清治时期,在刘铭传时代改称为“头目”,沿用至今。日治时期,各族群的头目由总督府设立,有法定的津贴。[4]战后时期,按不成文规定由里长兼任头目,唯里长为汉人时,初期由里长另寻有声望的原住民领袖接任头目,后期则改由众人推选,设有任期,但可连任。

泰雅族 编辑

泰雅社会本来没有“头目”这种显示社会阶级的名称。Squliq语系称为maraho,意为领袖、领导者。Sʼuli语系称nbkis,意为家族的族老。而pasapung也是常用的辞汇,意为仲裁者、决策者。日本政府在五年理蕃结束之后,就把传统部落的nbkis、maraho、pasapung用“头目”称谓来代换之。[5]

当部落组织与祭团或猎团组织一致时,祭团族长或猎团之首往往成为部落的Malxo,若部落中有若干祭团,则拥有最强大祭团的族长为Malxo。猎团与祭团一致,其成员共有同一个猎区时,有军事及训练的功能,Malxo为出草时的指挥官,平时权力与头目相同。清代起Malxo受政府官方委派,其继承采世袭或选贤更迭,世袭采长子继承与兄终弟及制。

泰雅族Mrhuw也可以定义为“头目”。Mrhuw是一个“令人尊敬的人”或“智者”,通常在一个群体之中自然形成。当泰雅族人在一起聊天的时候,会尽量表现出自己的智慧,希望博得众人的尊敬。能够被称为Mrhuw,须具备个性冷静,说话稳重,精通深奥的语言(泰雅语kayʼzmihungt)等特质,并非只限于老年人。泰雅族每一个部落一个Mrhuw,主要勤务是对内处理部落的公共事物及族人间的纠纷,对外则代表部落与邻近部落间的联系。[6]

泰雅族的政治组织以部落(alang / qalang)为单位,各部落通常由同一个血缘或多个血缘团体以及互为姻亲关系等所建构。成为一个部落团体,每一个血缘团体有一个头目,从中推选出一“总头目”,担任部落的领袖,平常是以创社的家族或部落中势力强大的血族团体族长担任。头目下有各家族头目(nbkis / maraho)、长老所组织的部落大会,协助决策整个部落的事务。[6]头目则受制于长老会议,凡有祭祀、出草、出猎、部落审判等公务,必须在部落会议商定后始付执行,而猎团领袖遇大事仍需受长老会议决议后,始得进行。日治时期集团移住之后,外来移入团体仍保有其原有头目实权与位阶。

泰雅族头目的延续采世袭或选举两种方式。世袭制特点是头目的传递出之于创社家族本系来继承,一般以父死子继为基本原则,由长子或同一家系之子继承,次以兄终弟及;选举制常见于若干家系建一部落,或创社头目三代以后,则从部落中选出武勇出众,智谋卓越者担任头目,通常得由部落中势力强大的血族团体之族长选任。头目的任期常视其才能、身体健康状况而有长短,或为终身职、或为非终身职。如果部落“总头目”能力不足以服人,其它家族就会脱离自成一个团体,或重新拥戴一个新头目来作为领袖。头目任职的年龄,原则上是已婚且二十岁以上的成年男子可继承,但必须具备头目应有的条件。

另见 编辑

注释 编辑

  1. ^ 在早期指擅长打猎者

参考资料 编辑

引用 编辑

  1. ^ 頭目. 教育百科. [2022-0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1-26) (中文(台湾)). 
  2. ^ 魯凱族社會組織. 台湾原住民族资讯资源网. 原住民族委员会. [2022-0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20) (中文(台湾)). 
  3. ^ 陈威任. 台灣立報 第11版. 2008-12-24. 
  4. ^ 4.0 4.1 谢凤秋. 原住民頭目制 不是每族都有. 自由时报电子报. 2012-09-18 [2023-04-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4-09). 
  5. ^ 廖守臣. 泰雅族的社會組織. 慈济医学暨人文社会学院 (花莲). 1998. 
  6. ^ 6.0 6.1 《泰安鄉志》第十篇. 泰安乡志编撰委员会. 2008. 

书籍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