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春卿(?—?),唐朝官员,出自琅邪颜氏颜元孙之子,颜杲卿之兄。

颜春卿为人倜傥、仪表俊美,通晓世务。十六岁举明经、拔萃高第,调任益州犀浦县主簿。曾经送服役之人上益州,遗失籍册,至益州,口述他们的姓名形貌,一共千人,没有差错。益州长史陆象先感到惊奇,转任蜀县县尉苏颋代任益州长史,被人诬陷下狱,他作《棕榈赋》自比,苏颋于是把他放出。魏征的远孙魏瞻获罪抵死,颜春卿向玉真公主求情,魏瞻得获不死,时人高看他的节操。官至偃师县丞。其子颜纮。临终,拉住堂弟颜真卿的手臂说:“你能壮大我的家族,只是我看不到了,我的子女托付给你的。”后来颜真卿主持其子女的婚嫁。

参考文献 编辑

  • 新唐书》卷一百九十二 列传第一百十七 忠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