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囚犯人权争议

香港囚犯人权争议,是近年被媒体报道,一系列香港在囚人士怀疑被惩教署职员不人道对待的事件。

在囚人士指控 编辑

香港01于2017年报道,他们的采访团队接触到50名前青少年犯,分别就囚禁于壁屋、歌连臣角、沙咀惩教所、励志更生中心及喜灵洲戒毒所。他们控诉,感受或目睹过的,已不止惩罚,而是凌虐。有人仅仅因为“报牌仔”不够大声,结果被人用木尺连打手掌10次。有人曾被掴破耳膜,永久听觉受损。惟比虐打更甚的是侮辱,有人要被迫伏在地如狗般吃饭,亦有人目睹惩教人员迫犯人饮自渎水、尿液、食屎。亦有人并无做错事,纯粹因为惩教人员寻求娱乐而被虐待。有受访者表示一度想自杀。另外,惩教人员所打的部位,大多都是衣服或鞋能遮盖的部位,以防家人探访或太平绅士巡视时会察觉到。[1]

有前线惩教人员写信予香港01,揭露部门“鹰派”当道,只守法例管理犯人便是懦弱,升级免问。而且行私刑后,都把报告写为在囚人士情绪失控在先,人员用最低武力制服。[2]

另外于2020年4月11日,《苹果日报》报导,一名何姓惩教主任以粗言秽语辱骂在囚人士,其他在囚人士见状不满提出投诉,反被“特别囚禁”,甚至“加监”,立法会议员邵家臻一度要求探访受影响人士,但指署方把涉事在囚者临时调走,企图阻止会面。[3]

羞辱跨性别在囚人士 编辑

2015年3月,由平机会拨款予跨性别资源中心进行的调查,指惩教署拒绝向正进行真实生活体验的跨性别在囚女性提供胸围,亦有在囚跨性别人士被惩教人员要求提供性服务,跨性别人士在囚期间要求服用荷尔蒙药物,亦被阻挠。[4]

现行投诉机制局限 编辑

有关注香港囚犯人权的人士指,少年犯大多不敢投诉包括担心投诉后,遭更严重报复,且少年犯获释后仍要接受一段时间监管,担心随时被福利官重召;其二,现时投诉制度犹如“自己人查自己人”,没有保障;其三,出狱后更难举证追究,如伤痕褪去、院所内无时钟,无法把握案发时间,部分虐待招数,难精确指明施虐者;以及他们自信受损,难鼓勇气公开控诉。[5]

在囚人士指控的虐待“招数” 编辑

  • 鸡翼:肘打背部[1][5]
  • 芥兰:膝撞大腿[1][5]
  • 快车/找板:木尺或其他硬物打手掌或脚掌[1][5]
  • 刨冰:手指关节磨肋骨位置[1][5]
  • 排骨:拳打腰间近肋骨位置[1][5]
  • 龙门:俯卧撑姿势,然后遭踢胸口[1]
  • 倒mug:限时不到1分钟甚至更少时间,吃非常热的粥或糖水,若未能吃完,便“照头淋”[1][5]
  • 冬青膏涂阳具[1]
  • 食狗饭:没收餐具,不许用双手,如狗般爬去吃饭[1]
  • 强迫食屎/饮尿[1]
  • 转笔磨手指[5]
  • 深蹲数小时[5]
  • “煎蛋”:于烈日下极热的渠盖上做俯卧撑[5]

各方回应 编辑

政界 编辑

  • 立法会社福界议员邵家臻指在囚人士亦有人权,保障不受过分武力及不人道对待,如此具体且愈来愈多人剖白当年经历,不可能是虚构。他又表示,这已经非“树大有枯枝”的问题,而是惩教署整个部门的“文化”,促请惩教署正视。[1] 邵亦在2020年创立石墙花组织,为2019年香港大规模社会运动而被囚的人提供支援,包括物资支援、情绪支援等等。[6] 近日亦同样因为天气严重酷热,5月21日发起“十万.火急.行动”连署要求监狱内设冷气,33小时内便收到十万人呼应 。[7]
  • 工党立法会议员张超雄于2018年1月18日动议传召惩教署署长及助理署长,就怀疑有在囚人士被惩教署施以酷刑及不人道对待作证。[8]
  • 前立法会议员,自1997年起获委任太平绅士的刘慧卿表示,若相关个案属实,就要详细斟酌是否涉违反联合国禁止酷刑规定。她又提到,由于署方指引不足,有部分太平绅士根本不理解自己的巡查责任。[5]

惩教署 编辑

惩教署回应指,人员对待在囚人士不得使用不需要武力,对违规零容忍。[1]亦有前线惩教人员接受访问时指接受过训练后都明白用暴力不能教化犯人,行为不当便会担心遭报复。[2]电影《同囚》以少年犯在囚期间人权问题作题材,并以真人真事改编,但被惩教署致函要求删去‘真人真事改编’字眼。[9]

惩教事务职员协会 编辑

惩教事务职员协会初级组主席简文杰指,有关指控对惩教人员不公,摧毁了几代惩教人员致力于更生事务的心血。[2]

衍生电影作品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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