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

香港國家安全機構

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简称香港国安委港区国安委,英语:Committee for Safeguarding National Security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下称《港区国安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的维护国家安全事务机构,于2020年7月3日成立[4]。港区国安委承担在港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主要责任,由行政长官担任主席,须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下称中央人民政府)监督和问责[5]

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
Committee for Safeguarding National Security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1]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机构
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标志
主席李家超行政长官兼)
成员陈国基政务司司长兼)
陈茂波财政司司长兼)
林定国律政司司长兼)
邓炳强保安局局长兼)
萧泽颐警务处处长兼)
简启恩警务处副处长 (国家安全)兼)
郭俊峯入境事务处处长兼)
何珮珊海关关长兼)
叶文娟特首办主任兼)
秘书长区志光
执行长刘赐蕙[2]
副秘书长林晓彤[3]
国家安全
事务顾问
郑雁雄(中央人民政府指派,中联办主任兼)
部门资讯
成立日期2020年7月3日
所属部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监督和问责
总部机密[注 1]
联络资讯
网站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维护国家安全”网站

沿革 编辑

2020年 编辑

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6]。《决定》规定:“中央人民政府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机关根据需要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机构,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相关职责”。

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当晚11时由时任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刊宪在香港生效。《港区国安法》第十二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负责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事务,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主要责任,并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的监督和问责”。

7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根据时任行政长官林郑月娥的提名,任命同时是港区国安委成员的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陈国基兼任港区国安委秘书长[7]

7月3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香港中联办主任骆惠宁兼任港区国安委的国家安全事务顾问[8]

7月6日,港区国安委举行首次会议,全体成员出席,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兼中联办主任骆惠宁列席会议[9]

7月31日,港区国安委和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下称中央驻港国安公署)举行首次共同协调会议,讨论自《港区国安法》生效以来的落实执行工作,林郑月娥率全体港区国安委成员出席,其他出席人士包括国家安全事务顾问骆惠宁、中央驻港国安公署署长郑雁雄和副署长李江舟孙青野[5]

2022年 编辑

8月8日,中央人民政府根据行政长官李家超的提名和建议,任命保安局前副局长区志光接替现职政务司司长陈国基出任第2任港区国安委秘书长[10]

9月3日,第六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举行首次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会议。[11]

2023年 编辑

1月14日,中央人民政府下达人事令,中央驻港国安公署署长郑雁雄接替届龄退休的骆惠宁出任香港中联办主任兼港区国安委国家安全事务顾问。

8月7日,《星岛日报》发表独家消息,港区国安委增设新职位名叫“执行长”,由2023年届龄退休,负责国家安全的前警务处副处长刘赐蕙出任。“执行长”专门主力负责统筹《香港国安法》的行动工作;与区志光担任,主力负责协调政府部门及推动《港区国安法》教育工作的“秘书长”同级,属于首长薪级第8点(D8)。[12]

职责 编辑

《港区国安法》第十四条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职责为:

  1. 分析研判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形势,规划有关工作,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政策;
  2. 推进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建设;
  3. 协调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重点工作和重大行动。

《香港国安法》第四十三条规定,香港国安委对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采取国安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措施负监督责任。

职权 编辑

相关制度 编辑

  • 港区国安委的工作不受香港任何其他机构、组织和个人的干涉,工作信息不予公开;国安委作出的决定不得受司法复核[注 5]
  • 关于维护国家安全的开支由财政司司长经行政长官批准拨出,不受其他香港法例规定限制(包括由立法会审批或审计署核数),财政司司长只须每年该款项的控制和管理向立法会提交报告。[注 6]
  • 中央驻港国安公署与香港国安委须建立协调机制,以让前者监督、指导香港特区维护中国国家安全工作。[注 7]
  • 行政长官指定负责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法官前,可征询香港国安委和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意见。[注 8]

组织 编辑

港区国安委由行政长官担任主席,成员包括政务司司长财政司司长律政司司长保安局局长警务处处长警务处副处长(国家安全)入境事务处处长海关关长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国安委下设秘书处,由秘书长领导,除秘书长外其余成员名单不对外公开。秘书长由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国国务院任命。[14]2023年,国安委增设“执行长”一职,级别与秘书长相同,相当于首长级甲一级政务官,即首长级第8点(D8)。[2]委员会设立“国家安全事务顾问”一职,由中国国务院指派,就其履行职责相关事务提供意见。[15]

第十二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负责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事务,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主要责任,并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的监督和问责。

第十三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由行政长官担任主席,成员包括政务司长、财政司长、律政司长、保安局局长、警务处处长、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警务处维护国家安全部门的负责人、入境事务处处长、海关关长和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委员会成员 编辑

第一届(2020年7月3日至2022年6月30日) 编辑

主席:林郑月娥行政长官兼)

成员:

张建宗→李家超政务司司长兼)

陈茂波财政司司长兼)

郑若骅律政司司长兼)

李家超邓炳强保安局局长兼)

邓炳强萧泽颐警务处处长兼)

刘赐蕙警务处副处长 (国家安全)兼)

区嘉宏入境事务处处长兼)

邓以海何珮珊海关关长兼)

陈国基特首办主任兼)

秘书长

陈国基特首办主任兼)

副秘书长

罗振南(前入境处副处长)

国家安全事务顾问

骆惠宁中联办主任兼)

第二届 (2022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编辑

主席:李家超行政长官兼)

成员:

陈国基政务司司长兼)

陈茂波财政司司长兼)

林定国律政司司长兼)

邓炳强保安局局长兼)

萧泽颐警务处处长兼)

刘赐蕙 简启恩警务处副处长 (国家安全)兼)

区嘉宏 郭俊峯入境事务处处长兼)

何珮珊海关关长兼)

叶文娟特首办主任兼)

秘书长

区志光保安局前副局长)

执行长

刘赐蕙警务处副处长[16]

副秘书长

林晓彤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3]

国安事务顾问

骆惠宁 郑雁雄(中联办主任兼,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备注 编辑

  1. ^ 根据《港区国安法》第十四条,工作信息一概保密。
  2. ^ 根据《港区国安法》第十八条
  3. ^ 根据《港区国安法》第四十三条
  4. ^ 根据2021年3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后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
  5. ^ 根据《港区国安法》第十四条
  6. ^ 根据《港区国安法》第十九条
  7. ^ 根据《港区国安法》第五十三条
  8. ^ 根据《港区国安法》第四十四条

参考文献 编辑

  1. ^ Th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Safeguarding National Security in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gazetted and takes immediate effect (with photos). 香港政府一站通. 2020-06-30 [2020-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10). 
  2. ^ 2.0 2.1 劉賜蕙任國安委執行長 職級同區志光. 明报. 2023-08-08. 
  3. ^ 3.0 3.1 警務處監管處處長林曉彤將調任 當國安委秘書長區志光副手. 香港01. 2023-04-27. 
  4. ^ 港區國安委成立(附圖).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2020-07-03 [2020-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10). 
  5. ^ 5.0 5.1 協調會議討論香港國安法落實執行. 政府新闻处. 2020-07-31 [2020-1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7-01) (中文(香港)). 
  6. ^ 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 2020-05-28 [2020-06-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19). 
  7. ^ 稱領導特首辦表現出色 林鄭提名 陳國基兼任國安委秘書長. 明报新闻网. 2020-07-03 [2020-11-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16) (中文(繁体)). 
  8. ^ 駱惠寧獲任命為國家安全事務顧問. 香港电台. 2020-07-03 [2020-11-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6) (中文(香港)). 
  9. ^ 國安委舉行首次會議. 政府新闻处. 2020-07-06 [2020-11-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6) (中文(香港)). 
  10. ^ 国务院任免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秘书长. 新华网. [2022-08-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8-14). 
  11. ^ 第六屆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舉行首次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會議. [2023-01-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3-01). 
  12. ^ 星岛独家︱国安委再添猛将 警务处前副处长刘赐蕙强势加盟 与秘书长区志光各司其职
  13. ^ 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 (PDF). 政府新闻处. 2021 [2021-04-24].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04-24). 
  14. ^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的说明. 新华社. 2020-06-20 [2020-06-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21) (中文(中国大陆)). 
  15. ^ 草案指香港設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 中央指派顧問提意見. 香港电台. 2020-06-20 [2020-06-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21) (中文(香港)). 
  16. ^ 國安委再添猛將 警務處前副處長劉賜蕙強勢加盟 與秘書長區志光各司其職. 星岛日报. 2023-08-07. 

参见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