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公要港部水道

台灣澎湖第一座水道設施,由日本海軍馬公要港部主導。

马公要港部水道[a],是台湾日治时期因应日本海军澎湖厅设立马公要港部所建的基础供水设施。明治43年(1910年)四月,日本海军启动调查策划,大正三年(1914年)正式开工,并于大正五年(1916年)竣工,是澎湖群岛境内第一处水道设施。根据1913年兴建预算编列为166,857日圆。[1][2][3]

澎湖县马公市铁线尾海岸双港仔,旧日军之水源地。(摄于2020年)

背景 编辑

 
清代绘制的澎湖厅地图,妈宫港与风柜尾半岛中间的岛屿,即为“小案山”,日治时期被改名为“测天岛”,做日本海军港口使用(马公要港部)。

明治二年(1869年),日本结束戊辰战争,推翻德川幕府、确立以拥戴明治天皇组成新政府,引进西方军事、科学、教育、法律、工程等等学问,彻底改革日本政府体制,影响至钜,其中也包含注重公共卫生、现代化都市的建设理念。[4][5]

而针对日本军队所驻扎城市,为确保军队战力,干净饮用水对于卫生环境、预防传染病皆非常重要,于是不论是日本陆军或者日本海军,都会向中央政府争取建置“水道工程”;海军由于军舰停泊港口,需提供大量补给水源,海军工厂运作时亦需大量用水,对于水源的需求比陆军更迫切。普遍而言,海军用的军港常有独占水源地、设置军港专用水道的需求,往往会排挤市街民生需求的供水。[1]:48-57

1895年,大清与日本签订〈马关条约〉,正式将台湾以及澎湖群岛主权割让予日本。[6]日本统治台湾之初,各地皆面临的饮用水不足、传染病等问题,因台湾民间尚有各界反抗势力,纷乱不休,尚无力大兴土木建置水道工程,驻扎澎湖的日军仅能使用海水蒸馏机,稍解水源短缺之急。[7][1]:57明治34年(1901年),日本海军在测天岛划作海军专用地,并设立“马公要港部”,编列为二级军港之后,始于明治43年(1910年)四月正式提出建设蓄水池暨水道的要求。[1]:60

调查作业 编辑

水脉探勘 编辑

明治43年(1910年)四月,日本海军提出水池建设案后,海军人员便开始在澎湖各地调查水源,共计找到妈宫区的“菜园”、“铁线尾(今铁线里[8])”、“双头挂(今兴仁里[9])”、“石泉”四处涌泉,军方检测水质之余,亦委托台湾总督府派员调查平均每日涌水量(观测 160 日),水质与水量通过检测后,确定涌泉具备开发价值。明治45年(1912年)七月,日本海军提交饮水设施建设计划,以涌泉总涌出量 45 吨进行海军、陆军以及台湾总督府(澎湖厅)三方分配,并依水量分配量分摊费用。[1]:60-64

不过,因台湾总督府希望借此工程一并涵盖妈宫区妈宫街的民生用水,另行进行妈宫市街凿井计划,希望此水道能汲取妈宫市街的水源,达到供应市街的目的。大正元年(1912年)八月廿二日在妈宫街进行凿井工程,翌年八月十五日完工,凿井深度 428 尺,计花费 2,685.15 元,虽可日涌 100 吨水量之多,但水质检测杂质过多,经四次检测,皆无法达到饮用标准。妈宫市街凿井始终水质不良,在日本海军迫用水源在即的情况下,澎湖厅只得放弃妈宫市街水源的计划,让日本海军优先执行军用水源的建设案。[b][1]:60-62

征地范围 编辑

 
澎湖县马公市行政区域图

“马公要港部水道”工程涵盖范围广大,涉及地目种类复杂,所有权人众多,在进行征地之前,先委托总督府民政长官进行调查。根据明治43年(1910年)11月的调查报告,以调查菜园、石泉、双头挂三处水源地而言,地目初步分为“国有地”计 68,408 坪、“民有地”482,214 坪,其中“国有地”并未检附收购金额,其余资讯如下表:[1]:66-67

1910年,菜园、石泉、双头挂土地征收报告
项目 坪数/个数 总数合计 费用
国有地 墓地 59,885 坪 68,408 坪 不详
原野 8,523 坪
民有地 园(旱田[c] 419,622 坪 482,214 坪 55,666.25 元
菜宅(围仔) 37,352 坪
建物用地 2,076 坪
寺庙用地 661 坪
原野 443 坪
杂种地 44 坪
墓地 22,016 坪
附属物 建筑物 61 栋 18,105 元
水井 41 口
坟墓 1,067 座
合计 73,774.89 元(不含国有地)


重建落成碑记(1991年立)明治44年(1911年),土地征收期间,因逢澎湖大旱涌泉量不足,海军决定将铁线尾纳入水源地征收范围。明治45年(1912年),澎湖厅补上一份将铁线尾纳为水源地的征收调查报告,亦增添双头挂部分范围,追加调查如下:[1]:69-71

1912年,追加铁线尾、双头挂土地征收报告
项目 坪数/个数 合计
国有地 墓地 64,336 坪 64,990 坪
原野 464 坪
杂种地 190 坪
民有地 旱田(园) 104,363 坪 108,600 坪
菜宅(围仔) 996 坪
墓地 3,248 坪
附属物 贮水池 1 座
坟墓 400 座
合计 12,759.44 元

受征收影响户数、人口 编辑

区域 大案山 前寮 文澳 石泉 小计 合计
日本人 户数 14 14
  • 14 户
  • 42 人
  • 总户数:216 户
  • 男性: 625 人
  • 女性:603 人
  • 总计:1,228 人
21 21
20 21
澎湖人 户数 138 61 3 202
  • 202 户
  • 1,207 人
439 162 3 604
416 163 4 603

大正元年(1912年),征收事务开始执行,主要由马公要港部主计长、台湾银行澎湖岛出张所员、妈宫区长[10]:144、保正、警察等官吏,统筹及签署移转买卖契约,在大正二年(1913年)二月间完成水道的土地征收事务。民有地征地总面积达 590,821 坪,又含 278 栋建筑物、41 口水井、1 处贮水池、1511 座坟墓,征地总金额为 73,650.09 元。(土地所有权不详者,以补偿业主代理人方式办理土地让渡,计发放补偿金 649.6 元。)[1]:72

黄德臣水潭 编辑

马公要港部建筑水道,在菜园征收黄德臣水潭用地(该区原为黄家产业),黄德臣(名克昌,表字德臣,1872-1918)之父为妈宫仕绅黄济时,曾出面召集民勇操办团练,参与1885年清法战争澎湖之役,祖父黄步梯曾任候补澎湖通判,在戴潮春事件时立有战功。[11][12][13]

2020年,在要港部水道水源地的铁线双港仔海岸附近,发现“诰赠宜人五代显祖黄门陈氏佳城”与“例赠安人三代祖妣黄门郑氏之佳城”两块墓碑,其中“黄门陈氏”是黄济时的祖母、“黄门郑氏”则是黄济时之妻,皆为清末日治初期黄济时家族的墓碑,可佐证马公要港部水源地与黄家祖地之关联性。[12]

水道工程 编辑

马公要港部水道工程计划,设计以双头挂日涌水量约 30 吨、菜园 10 吨,将总计日涌 40 吨的水量(实际日涌总水量为约 45 吨),以铁管线路连接至马公要港部位于测天岛的贮水池。其中,此计划原本由日本海军单一执行,工程经费、维持经费也全系由海军负担,但因日本陆军以及澎湖厅办公处亦有用水需求,后经三方协议,按分配水量比例分摊兴建费用。根据大正二年(1913年),“马公要港部水道”计划兴建预算如下:[1]:74-77

设施 内容
抽水马达 抽水能力:50 吨/小时
贮水池 500 吨
受水池 300 吨
滤过池 一日 150 吨过滤池两座,一座预备用途。
海军专用设备
净水池 500 吨
船舰锅炉用水贮水池 20,040 吨
备注 集中净水设备、海军贮水设备。
项目 金额(日圆
用地征收费 80,000
取水池、导水管线 23,000
贮水池 9,500
马达、建物 10,400
送水管线 4,500
受水池 4,000
滤过池、分水井、建筑 10,000
沙洗场 18,600
作场费 6,857
总金额 166,857
各单位负担金额、分配水量
日本海军 111,240 元 30 吨
日本陆军 18,539 元 5 吨
台湾总督府(澎湖厅) 37,078 元 10 吨
备注 共用设施,不包含海军专用设备项目。

抽水设备 编辑

马公要港部水道设计计划,将铁线尾、菜园、双头挂之涌水汇集,集中至菜园附设净水系统,可存 500 吨的贮水池储存,再以管线方式分别通往大案山军港的贮水池、位于妈宫市街的陆军以及澎湖厅舍的贮水设施。因菜园地势较高,为了增加菜园以及双头挂水源地的取水量,海军计划于菜园一带开凿若干口井,并引进风车式泵抽取地下水。风车式泵委请“铃木制作所”承制,塔高 40 尺、风车直径 10 尺,为防锈蚀,由掺渡亚铅的钢铁制成风车,一部 450 元,一共引进 10 部风车,又添购自动开闭装置,10 台 24,300 元,风车设备总计斥资 28,800 元。[1]:82-83

竣工 编辑

由于水道兴建是庞大的公共工程,其兴建费时,根据大正四年(1916年)台湾日日新报刊登一篇〈西瀛纪事水道扩张〉的报导,其工程于大正三年(1915年)正式动工,进展顺利,预计于大正五年(1916年)顺利完工,学者饶维平指出,这篇报导应系指海军测天岛的净水设施,包含集水池、汲水管线、引水管线等;至于连结至马公市街的陆军、澎湖厅引水管线,应在海军管线完成之后,推测于大正六年(1917年)完工。[1]:87-88

后续 编辑

 
昭和二年(1927年)兴建的马公水道,供给马公地区民生用水,因为减少水源在地表蒸发,在地下10.6米凿水用隧道,亦是离岛唯一的隧道贮水系统。[14]

马公要港部水道竣工之后,暂时解决海军、陆军以及官厅等人干净水源的需求,但随着马公(妈宫)市街人口日益密集[d],船舶往来频繁,渐渐有供给马公市街军民水道的需求,澎湖厅以及马公街同时极力向台湾总督府争取兴建“马公水道”的计划。大正15年(1926年)9月4日,台湾总督府派遣技师伊泽来澎湖,进行实地勘查;后此计划亦获得日本海军以及陆军的支持及金援,昭和二年(1927年)3月31日,“马公水道”工程计划正式提出,同年5月20日获准通过,嗣后兴工。[15][1]:90-92

相关条目 编辑

注释 编辑

  1. ^ “水道”一词缘自日文汉字,全文“上水道”,主要以自水源地取水经铁管运输,经过滤过池、蓄水池等地,供应消防或者民生用水,为都市近代化指标之一,其功能与台湾现今“自来水供水”系统相仿。(饶维平,2020:48)
  2. ^ 根据大正元年(1912年)的行政区域划分,妈宫区由“澎湖厅”直辖,其中妈宫区的“妈宫街”泛指清朝澎湖厅城涵盖区域,即“妈宫三甲”。而马公原名妈宫,自大正八年(1920年)才被日本政府更改。
  3. ^ 在台湾话之中,“田(tshân )”指水田、“园(hn̂g)”指旱田。
  4. ^ 马公街人口约两万,居住“马公市街”(旧城区)约5800人,军营400人。

参考资料 编辑

  1.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饶维平. 〈日治時期澎湖「軍用水道」飲水設施之建立〉. 硓𥑮石 (澎湖县: 澎湖县政府文化局). 2020年12月, (101). ISSN 1027-3735 (中文(台湾)). 
  2. ^ 〈馬公水道貯水隧道〉. 台湾自来水万维网. 2021-11-23 [2022-07-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7-26 (中文(台湾)). 
  3. ^ 〈馬公水道貯水隧道〉. Penghu.Info|澎湖知识服务平台. [2022-07-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7-26 (中文(台湾)). 
  4. ^ Beasley, William Gerald. 《明治維新》 [The Meiji Restoration]. 由张, 光; 汤, 金旭翻译. 新北市: 远足文化. [1972]. ISBN 9789578630253 (中文(台湾)). 
  5. ^ 吕理州. 《2小時讀懂明治維新: 十九世紀日本, 翻轉國家命運的重生傳奇》. 新北市: 远足文化. 2019. ISBN 9789865080280 (中文(台湾)). 
  6. ^ 许毓良. 〈馬關條約〉. 台湾大百科全书. 2009-09-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7) (中文(台湾)). 
  7. ^ 黄秀政. 《臺灣割讓與乙未抗日運動》. 台湾商务. 1996. ISBN 9789570506235 (中文(台湾)). 
  8. ^ 〈鐵線里〉. Penghu.Info|澎湖知识服务平台.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29 (中文(台湾)). 
  9. ^ 〈興仁里〉. Penghu.Info|澎湖知识服务平台.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7-25) (中文(台湾)). 
  10. ^ 颜, 尚文. 《續修澎湖縣志.卷二.地理志》. 澎湖县: 澎湖县政府. 2005. ISBN 9860015104 (中文(台湾)). 
  11. ^ 林, 豪. 《澎湖廳志稿》. 南投市: 台湾省文献委员会. 1998: 372–373. ISBN 9570210427 (中文(台湾)). 
  12. ^ 12.0 12.1 许玉河. 〈0-0-0-41 馬公要港部水源地與黃濟時家族墓碑〉. 澎湖县湖西乡隘门国民小学. 2020-02-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7-25) (中文(台湾)). 
  13. ^ 许玉河. 〈0-0-0-26 英年之逝黃德臣〉. 澎湖县湖西乡隘门国民小学. 2019-06-28 [2022-07-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7-26 (中文(台湾)). 
  14. ^ 〈馬公水道貯水隧道〉. 台湾自来水公司. 2021-1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7-25) (中文(台湾)). 
  15. ^ 刘禹庆. 〈爭取日治馬公古水道為縣定古蹟 議員邀相關單位會勘〉. 自由时报. 2016-06-03 [2022-07-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7-26 (中文(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