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器与那原亲方良矩,1718年6月29日—1797年10月23日)是琉球国第二尚氏王朝时期著名政治家、歌人。马国器被视为琉球历史上著名的儒教实践家之一,被誉为“君子亲方”。同时他也是琉球三十六歌仙之一。

马国器是马加美(大里亲方良安)的后代,为与那原殿内九世。因家谱的残缺,关于马国器的童名都没有记载。但根据《中山世谱》依然可以推断出他的一些事迹。

1760年,清朝禁止丝货出洋,使琉球的贸易受到冲击。1762年,马国器以耳目官(进贡正使)的身份,与正议大夫梁煌(当间亲云上)一起到达清朝朝贡,并陈述了破例为琉球开放禁令的请求。乾隆帝同意了琉球购买丝绢等物,每年从清朝购买土丝五千斤、二蚕湖丝三千斤。1765年,马国器前往萨摩藩,报告了进贡船归国之事。1769年,因毛元翼(池城亲方安命)的离任,马国器成为三司官。1774年,因王世子尚哲在萨摩藩受到优待,尚穆王遣马国器前往萨摩谢恩。

虽然琉球当时政治体制完备,但尚未拥有赏罚例律的定制,官场上出现了“事同刑异,轻重不均,难以剖决”的现象。因此在1775年,马国器同两位同僚马宣哲(宫平亲方良廷)、向邦鼎(涌川亲方朝乔),以及摄政尚和(读谷山王子朝恒),联名向尚穆王提议编撰赏罚科律。尚穆王立即批准,命令向天迪(伊江亲方朝庆)、马克义(幸地亲方良笃)为此事的奉行。马国器等人博览群书,于1786年编撰完成了琉球的第一部法律——《琉球科律》。该律共褒奖条例一本、科律十八本,为琉球国的法制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1796年,马国器辞去了三司官一职,从此淡出政坛,不久逝世。

马国器不仅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也是一位琉歌歌人。《冲绳集》中收录有他署名的《月下𢭏衣》一首:

うつおとのたえだえなるは小夜衣 月にねられぬすさみなるら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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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编辑

马国器(与那原良矩)
前任:
毛元翼
(池城安命)
琉球国巳日番法司
1769年—1796年
继任:
马克义
(幸地良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