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丹佛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驻丹佛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英语: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Denver,简称:TECO-Denver)是中华民国外交部美国科罗拉多州丹佛领事馆级办事处。该办事处领务辖区密苏里州堪萨斯州北达科他州南达科他州科罗拉多州内布拉斯加州[4]

驻丹佛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Denver
办事处所在建筑
概要
类型驻外机构实质总领事馆
地点 美国科罗拉多州
地址丹佛百老汇大道1600号1740室
机构信息
辖区
所属部门中华民国 驻美国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
处长黄世昌 总领事[注 1]
网站
www.roc-taiwan.org/usden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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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驻丹佛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领事辖区

中华民国原在密苏里州堪萨斯市设有驻堪萨斯总领事馆,1979年1月1日中华民国与美国断交后馆务中断。1985年1月15日,依据《台湾关系法》再成立驻堪萨斯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5]

2015年4月26日,办事处迁至科罗拉多州丹佛市并更名为驻丹佛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6]

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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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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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12年9月1日,中华民国外交部为统一驻外人员内部职称,明定大使馆、代表处设大使、公使,代表处对外仍称代表、副代表;办事处设总领事、副总领事,对外仍称处长、副处长。[1][2]
    代表处馆长为特任或简任第十三职等至第十四职等者任大使衔代表、简任第十二职等至第十三职等者任公使衔代表;办事处长为简任第十二职等者任总领事衔处长、副处长为简任第十职等至第十一职等者任副总领事衔副处长。[3]
    注:部分驻外机构名称虽使用“办事处”,但层级等同“代表处”,馆长为代表。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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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外交部針對本(8)月31日媒體報導我駐無邦交國家代表對內改稱「大使」事,特澄清說明. 公众外交协调会 (新闻稿).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09). 
  2. ^ 陈培煌. 統一名稱 代表對內稱大使. 中央通讯社.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09). 
  3. ^ 駐外機構組織通則. 中华民国法务部全国法规数据库. 2018-06-13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09). 
  4. ^ 中華民國外交部 領事事務局 北美地區轄區查詢. [2012-08-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6-30). 
  5. ^ 本处辖区各州与我关系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16-03-04.,驻丹佛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6. ^ 駐堪薩斯辦事處遷址並更名. [2015-04-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5).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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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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